Jinsanjiang (Zhaoqing) Silicon Material Company Limited(30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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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301059)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4:49
| | |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五年十月 | | | | | |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由肇庆金三江硅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方 式设立,在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200756484885Y。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2021 年 6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 ...
金三江(301059)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10-30 14:49
1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 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 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及其他在没 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关联方使用资金的情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建立防范公司控股股东 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与《深 ...
金三江(30105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30 14:49
第一条 为规范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 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的 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含各分公司、各子公司)的主要 负责人或指定联络人;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三)公司派驻所属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
金三江(30105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30 14:49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三江(肇 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 识和经验,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诚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 ...
金三江(30105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30 14:49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三江(肇庆) 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 ...
金三江(30105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30 14:49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为本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 ...
金三江(30105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30 14:49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三江 (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1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深交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法律法规、深交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拟聘任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存 ...
金三江(301059)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10-30 14:49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经营或业务需要,与 境内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或 利率风险的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 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子公司进行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制度。未经公司审 批同意,公司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同时,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业务。公司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进行 统一管理。 第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国际贸易中的汇率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 ...
金三江(301059) - 对外担保制度
2025-10-30 14:49
第一条 为规范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 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 责任的行为,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适用本制度,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 应当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
金三江(301059) - 董事会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30 14:49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1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董事会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 ESG 委员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 ESG 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 决策的水平,提高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管理水平,推动公司可持续、 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ESG 委员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监督指 导公司 ESG 事宜(包括环境保护、社会责任、规范治理等工作)的有效实施;对 董事会负责,履行相关法规和董事会授予的职权并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