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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德股份: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3-12-06 12:14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具体如下: 2 | | | 为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 | | --- | --- | --- | | | |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聘任的 | | |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 | | | | 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 | 第一百一十一条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 | | | 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 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 | | 相关法律和本章程的要求,认真履 | 相关法律和本章程的要求独立履行 | | | 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注 | 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 | | 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 | | | | 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 | | | 法权益。 | | 第一百一十二条 |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 |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 | | | 件: | 件: | | |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 |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 | | | 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 ...
宏德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6 12:14
证券代码:301163 证券简称:宏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 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立新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 ...
宏德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6 12:14
证券代码:301163 证券简称:宏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以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 日以邮件方式 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金德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7 名, 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其中刘剑民、李泽广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李荣女士不再担任第三届 ...
宏德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06 12:14
证券代码:301163 证券简称:宏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五)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德股份"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 ...
宏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06 12:14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 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基于独立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保障公司业务发展 对资金的需求;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董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以 自有的不动产权、机器设备等对上述综合授信或具体授信业务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并同意 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刘剑民: 李泽广: 吴国庆: 年 月 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
宏德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6 12:1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 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的 ...
宏德股份: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6 12:14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 | | | |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南 通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12138360068K。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379 号文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040 万股,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Jiangsu Hongde Special Parts Co., ...
宏德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6 12:1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 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公司聘任 ...
宏德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3年度培训情况报告
2023-11-07 09:4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德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宏 德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培训。现将 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的基本情况 二、培训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的主题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专题》,结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案例对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准则、信息披露的渠道、信息披露的形式及范围、信息 披露的暂缓和豁免进行了讲解培训。 三、本次培训的效果 1、培训时间:2023 年 10 月 30 日 2、培训地点:宏德股份三楼会议室,对未现场参与培训的人员采用了发送 培训课件的方式进行培训 3、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培训主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在本次持续督导培训过程中,宏德股份予以积极配合和沟通。通过本次培训, 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 ...
宏德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3-11-07 09:41
| 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 | | --- | --- | | (五)募集资金使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大额支出凭证、银行对账单、三方监管协议 | | | 等资料,实地查看募投项目现场,与相关人员访谈。 |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 | | | √ 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 | |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 | √ | | 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 |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 √ | | | 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 |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 | (六)业绩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相关行业研究报告、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