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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工精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11月)
2023-11-27 08:56
募集资金严格限定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运 用项目。公司变更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和其他相关法律义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 和责任追究的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公司应当制定募集资金 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具体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 公开、透明和规范。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 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 1 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被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 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规范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 ...
恒工精密: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7 08:56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生。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 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审 计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检查公司会计政策 ...
恒工精密:关于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2023-11-27 08:56
证券代码:301261 证券简称:恒工精密 公告编号:2023-035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 日 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恒 工装备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工科技")合计使用额度不超过 4.7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该额度可以在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的有效期内 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 现根据公司流动资金的实际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 ...
恒工精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11-27 08:56
证券代码:301261 证券简称:恒工精密 公告编号:2023-034 上述治理制度已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 1-4、10-15、17 项治理制度尚需提交 2023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制度修订及制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决定对相关治理制度作 出新增和修订。 | 序 号 | 制度名称 | 类型 ...
恒工精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戎梅)
2023-11-27 08:56
提名人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戎梅为河北恒 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 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 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
恒工精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1-27 08:56
证券代码:301261 证券简称:恒工精密 公告编号:2023-032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在公司第四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五)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5 日的 9:15 ...
恒工精密:第一届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3-11-27 08:56
提名委员会成员: 戎梅 魏志勇 焦健 2023年11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们作为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现就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1、独立董事候选人翟进步先生、戎梅女士、焦健先生具备《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 2、独立董事候选人翟进步先生、戎梅女士、焦健先生的任职资格、教育背 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 《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 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未曾受到中 ...
恒工精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7 08:56
证券代码:301261 证券简称:恒工精密 公告编号:2023-028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过充分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经征询有提名资格的股东意见,监事会同意提名杨晓女士、王 向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 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 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1.01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杨晓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
恒工精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7 08:56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 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或 监事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 选董事、监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 事、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监事候选人, 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监事人选的一项制度。 在一次股东大会上,拟选举二名以上的董事、监事时,董事会应 当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或监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监事是特指非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符合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 ...
恒工精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7 08:56
为加强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 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 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