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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5-08 03:48
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鑫磊 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鑫磊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要 求,对鑫磊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 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鑫磊压缩 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25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30.00 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20.6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12,331,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9,529,935.57元,减除其他与本次发行 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 ...
鑫磊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08 03:48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以微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 席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戴海平先生、余劲国先生、阳辉先生以通讯表决方 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钟仁志先生主持,蔡海红女士、陈巧雯女士、江丹女士、蔡健 龙先生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鑫磊压缩机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 ...
鑫磊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5-08 03:48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将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 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公司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且不涉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 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2、投资金额: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但由于影 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由于金融市场的 ...
鑫磊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5-06 07:51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 上限人民币 23.57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 案。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57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 ...
鑫磊股份: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2024-04-26 08:18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 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现将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的概述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 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 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据谨慎性原则,公司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 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的 ...
鑫磊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08:17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地履行 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地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短信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 公司二楼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 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巧雯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 事会议 ...
鑫磊股份: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04-25 23:34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鉴证报告 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629号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 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 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 ...
鑫磊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海平)
2024-04-25 12:55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任期内,2023 年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 席了所有董事会和列席了所有股东大会,无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本人出席会 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戴海平)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戴海平作为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 积极出席 2023 年度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 展的讨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人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 事。现将 2023 年 ...
鑫磊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5 12:55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程序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 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 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 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 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
鑫磊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25 12:55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 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 年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1,907,416.5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94,825,087.24 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08,086,826.96 元。根据 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3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94,825,087.24 元。 根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