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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泉新材: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3-09-24 12:38
广东恩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 及 2022 年度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r.cn】"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r.cn)" 上一 3-2-1-1 目 录 | 审计报告 | 1-6 | |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 合并利润表 | 3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4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5-7 | | 公司资产负债表 | 8-9 | | 公司利润表 | 10 | | 公司现金流量表 | 11 | |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12-14 | | 财务报表附注 | 15-147 | 3-2-1-2 Grant Thornton 线 同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3)第 441A003352 号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泉新材公司)财务 报表,包括 2020年 12月 31日、2021 ...
思泉新材: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2023-09-24 12:36
目录 序号 文件 1 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函 2 关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承诺 3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的承诺 4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5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6 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7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8 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函 本人任泽明系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现就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涉及的股份锁 定及减持事项,本人做出如下承诺: 一、自公司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 股份。 二、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三、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发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 四、本人在公 ...
思泉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2023-09-24 12:36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3、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1 (如有)、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 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长城证券负责组织实施。 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及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结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泉新材"、"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证监许可〔2023〕1373 号)。《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 ...
思泉新材: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3-09-24 12:36
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的审核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审核报告 1-2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 3-2-5-2 - - - - - - -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cf.gov.cn)"进行管理 "社厅" 3-2-5-1 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的审核报告 致同专字(2023)第 441A003308号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泉新材 公司") 2020年 12月 31日、2021年 12月 31日、2022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 产负债表,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 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思泉 新材公司 2020年度、2021年度及 2022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下简称"非 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 性公告第 1 ...
思泉新材:董事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
2023-09-24 12:36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6 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际出 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任泽明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逐 项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董 ...
思泉新材: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2023-09-24 12:36
发行人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发行上市后,发行人 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应予披露的重要事项,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保证投资者能够公开、公正、公平地获取公开披 露的信息。 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一)信息披露制度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 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的说明 | 董事会秘书 | 郭智超 | | --- | --- | | 联系地址 | 东莞市企石镇江边村金磊工业园 A 栋 1-2 楼 | | 邮政编码 | 523507 | | 联系电话 | (0769)82218098 | | 传真号码 | (0769)81627183 | | 电子邮箱 | guozhichao@suqun-group.com | (三)投资者服务计划 1、对投资者提出的获取发行人资料的要求,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前提下,发行人将尽力给予满足; 2、对投资者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和其他情况的咨询,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并且不涉及发行人商业秘密的前提下,董事会秘书负责尽快给予答复; 3、建立完善的资料保管 ...
思泉新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2023-09-24 12:36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6 年 6 月 15 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 会办公室、定期会议、临时会议、会议的通知、提案、会议的召集及主持、会议 的召开、决议的形成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公司本届董事 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名。董事任期 3 年,任 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董事会一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6 年 6 月 15 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 会办公室、定期会议、临时会议、会议的通知、会议的召集及主持、会议的召开、 决议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监事会规范运行。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1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 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的说明 2016 年 6 月 15 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和《 ...
思泉新材:股东大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
2023-09-24 12:36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于 2021 年 6 月 6 日在东莞市企石镇江边村思泉工业园综合楼第二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任泽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 出席了本次会议,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326.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逐 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4326.10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4326.10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
思泉新材: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
2023-09-24 12:36
关于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本保荐机构")接受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泉新材"、"公司"或"发行 人")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声 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首发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 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 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3-1-2-1 | 声 | 明 1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