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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泉新材(30148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04 08:46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有序 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 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应遵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 4 人,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 1 人)。设董 ...
思泉新材(30148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04 08:46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1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 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提名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 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提名委员会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议事规则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思泉新材(30148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04 08:46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1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 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 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
思泉新材(301489)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08:46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的离 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思泉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的辞职、任期届满、解任 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 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通过 之日自动离职。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八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
思泉新材(30148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04 08:46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1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思 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 ...
思泉新材(301489)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08:46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下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 ...
思泉新材(30148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08:46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 公司"),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子公司 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或质押,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 行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同公司对外担保。 ...
思泉新材(301489)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04 08:46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七月 | 第一章 | 总 则 | 2 |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 份 | 3 |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3 |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5 |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6 |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8 |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2 |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14 |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0 |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0 |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2 |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26 |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8 | | | 第六章 | | 高级管理 ...
思泉新材(30148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08:46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 资金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 利益。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 ...
思泉新材(30148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04 08:46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业务规则以及《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