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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30160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辞去的职务以及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公司 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等情况。 独立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并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者 其认为有必要引起上市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 第四条 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下列 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 ...
绿联科技(30160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09:5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提升内部控制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绿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深圳证 券交易所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 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 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 ...
绿联科技(301606)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四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 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 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 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五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 1 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科学性原则:公司应当科学进行市值管理,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 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 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 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 ...
绿联科技(30160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8 09:5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治 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深圳市绿联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 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总经理是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总控制的主管人员,是董事会决 议的执行者,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 以公司经营绩效对董事会负责。 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工作。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董事会应授权一名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 第四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 第六条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 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 ...
绿联科技(301606)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 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 义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代偿债务、代 垫款项、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 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资金往来事项 第五条 公司可以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包括但 不限于: (一)购买原材料、电、热力等能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经济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关联方 的资金往来,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 ...
绿联科技(30160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09:5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 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绿联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
绿联科技(30160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与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提高公司的诚信度,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指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 ...
绿联科技(30160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09:5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 及股东会授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事务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 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人员组成根据《公司章程》确定。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十一条 提出的议案应符合如下标准: 第七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应当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 ...
绿联科技(301606)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公司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 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审计部门或人员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对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 险管理的有效性,经营活动的效益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的独立、客观地监 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合理保 证实现如下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上市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 审计机构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机构的 ...
绿联科技(301606)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8-28 09:5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 合理性,充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 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不论是否收受价款。 第三条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 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的界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