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积投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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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大门: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0 16: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修订)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席股 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会 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 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一)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 ...
福莱新材: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1 16:30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建立公司董事选举程序制度,保证股东权力得到充分行使,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 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 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 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 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 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 名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应分别选举,以 ...
三友医疗: 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20 09:52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六月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司董事的权利, 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 之积,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 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 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非职工代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
海通发展: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3 09:42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 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为了进一步健全治理制度,保障全体股东充分行使权力,维 护中小股东利益,保证累积投票制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 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一种投票制度,即每 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其有权选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数, 每位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票投向某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任意分配给其有 权选举的所有董事候选人,或用全部选票来投向两位或多位董事候选人,得票多者 当选。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的选 举。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不适用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应依照相 ...
思特奇: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6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2 12:30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决权集中投给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将拥有的表决权分别投给全部应选 董事候选人。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二)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由现任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股东会 选举. 第三章 累积投票制度的投票原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思特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股 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思特奇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度,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 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所持的每一有 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 ...
丰元股份: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5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16 13:30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 年 5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 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 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同的投票权,股 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用所 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 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本实施细则中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