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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合达: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08:19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东莞怡 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 独立董事津贴参照《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执 行。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确定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方案、负责薪酬管理、考 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及独立董 事津贴方案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 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 ...
怡合达: 内部审计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08:19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 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 公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
怡合达: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08:19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 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二)销售产品、商品; (三)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四)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五)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十二)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十三)债权、债务重组; (十四)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五)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六)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七)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
怡合达: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08:19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八条 公司仅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有控制关系的单位 提供担保。该单位必须同时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并符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子公司提供的包括但不限 于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可能是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 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合并报表内 的其他子公司。 公司不得对其他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如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确需公司 提供担保的,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子公司应在其董事 ...
怡合达: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08:19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提升 子公司的治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有效控制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份在 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内容 第五条 控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 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运作机制。 第六条 公司依照子公司章程、投资协议约定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或推荐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管 人选做适当调整。公司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1- 的人选报总经理审批。非经本公司委派的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怡合达: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08:19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年度 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 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 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 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任何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 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由于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或由于其他个人原因发 ...
怡合达: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08:19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利、义务和责任,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 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 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应当遵守《公司章程》, 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董事会秘书依法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 ...
怡合达: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08:19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股票上市 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 息披露的情形,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的事后监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怡合达: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08:19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 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独立 ...
怡合达: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08:1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 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司规范运作》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