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ng Quan Zhi 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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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创环保: 宁波甬德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5〕773 号)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7 16:41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宁波甬德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 涉及的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坤元评报〔2025〕773 号 (共一册 第一册)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目 录 资产评估报告·备查文件 九、证监会 2020 年 11 月 4 日公布的《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名单》....... 47 宁波甬德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 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 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 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 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 ...
华曙高科: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7 16:41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启元"或"本所")接受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曙高科"、"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华曙高科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 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调 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具《湖南启元 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含经办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 ...
能科科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对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7 16:41
关于对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收到公司发来的《关于对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经本人自查确认,现回复如下: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收到公司发来的《关于对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经本人自查确认,现回复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止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 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 重大事项。 本人亦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本人亦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回复。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祖军 日期 2025 年 8 月 27 日 关于对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止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 ...
华曙高科: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7 16:4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华曙 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曙高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华曙高科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华曙 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1号),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公开发行 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4143.2253万股,发行价格为26.66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1,104,583,864.98元,扣除发行费用81,249,479.6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1,023,334,38 ...
华曙高科: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7 16:41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启元"或"本所")接受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曙高科"、"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华曙高科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 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激 励计划所涉及的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 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以 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含经办律师)声明如下: (五)本所在出具法律意见时,对于法律专业事项履行了法律专业人士特别 ...
华曙高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7 16:41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引和 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 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 的原则,公司拟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 "《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 实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各 ...
华曙高科: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7 16:41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关于 | | | |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授予价格事项 | | | | 之 | | |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 | | 二○二五年八月 | | | | 一、释义 | | | |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 | | | 华曙高科、公司、本公司、 | | | | 指 | |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公司 | | | |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 | | | 《激 | | | | 指 |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励计划》 | | | |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 | |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获益条 | | 指 | | | | 性股票 | | 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 | | |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 | 激励对象 指 | | | | 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 | | | | |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 | | 授予日 指 | | | ...
腾龙股份: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7 16:4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自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龙股份"或"公司")2025 年 7 月 23 日披露《关于 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后,承继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腾 龙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常州腾龙汽车零部 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39 号)核准,腾龙 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48,555,253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2.24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 594,3 ...
华曙高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7 16:41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 | 获授限制 | | 占授予限制 | 占本激励计划 | | | --- | --- | --- | --- | --- | --- | --- | | 序号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性股票数 | | 性股票总数 | 公告时股本总 | | 量 | | (股) | | 的比例 | 额的比例 | | | 一、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 小计 | | | 123,750 | 4.1769% | 0.0299% |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 | | | | | 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92 | | 人) | | 2,839,000 | 95.8231% | 0.6855% | | 合计 | | | 2,962,750 | 100.0000% | 0.7153% |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 过本激 ...
奇德新材: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7 16:41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 公告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2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东奇德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158 号)。 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 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宜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 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 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