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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LING MOTORS(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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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校企携手共育新能源产业国际人才
Zhong Guo Xin Wen Wang· 2025-12-28 11:56
叶振海表示,中国新能源汽车在印尼市场很受欢迎,上汽通用五菱已在印尼开设工厂,学成归国后就业 前景广阔。 12月28 同样看好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还有老挝留学生王艺。"中国新能源汽车的质量和性能特别适合老挝 复杂的道路环境。"王艺表示,老挝急需新能源汽车人才,通过比赛可了解如何加深双方在新能源领域 的合作。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冉光伟认为,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迭代的当下,企业需 要既懂技术又具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他期待通过大赛发现更多青年人才,为全球新能源产业培育新 生力量。(完) 中新网柳州12月28日电 (林馨)广西高校国际学生第二届新能源大赛28日在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下 称"柳铁职院")举行。本届赛事吸引了12所学校的留学生参与,来自越南、老挝、泰国等11个国家的选 手,共同聚焦中国新能源汽车与工程机械设备电动化发展。 本次比赛由广西高等教育学会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专业委员会主办,柳铁职院与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上汽通用五菱")、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联动举办三大赛 项,以此提升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为企业搭建赋能人才培养、拓展国际市场的重要平 ...
五菱汽车(00305) - 致非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及申请表格
2025-12-22 12:47
五菱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WULING MOTORS HOLDINGS LIMITED (Incorporated in Bermuda with limited liability) (Stock Code: 305.HK)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305 ) NOTIFICATION LETTER 通知信函 Wuling Motors Holdings Limited (the "Company") – Notice of publication of (1) Circular dated 23 December 2025 relating to Continuing Connected Transactions Under The 2026–2028 Mutual Product And Services Supply Framework Agreement, and Notice of Special General Meeting and (2) Circular dated 23 December 2025 relating to Proposed Adoption of t ...
五菱汽车(00305) - 致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及回条
2025-12-22 12:46
五菱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WULING MOTORS HOLDINGS LIMITED (Incorporated in Bermuda with limited liability) (Stock Code: 305.HK) Dear Registered Shareholders, Wuling Motors Holdings Limited (the "Company") – Notice of publication of (1) Circular dated 23 December 2025 relating to Continuing Connected Transactions Under The 2026–2028 Mutual Product And Services Supply Framework Agreement, and Notice of Special General Meeting; and Proxy Form and (2) Circular dated 23 December 2025 relating to Proposed Adoption of the New B ...
五菱汽车(00305) - 代表委任表格 於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九日上午十时十五分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
2025-12-22 12:46
本代表委任表格所用詞彙與通告所載者具相同涵義。 | | 普通決議案 | 贊 成 | (附註4) | 反 對 | (附註4) | (附註4) 棄 權 | | --- | --- | --- | --- | --- | --- | --- | | 1. | 撤 銷 於 上 屆 股 東 週 年 大 會 授 予 董 事 購 回 股 份 之 一 般 授 權,並 授 予 | | | | | | | | 董事新一般授權以購回最多為於本決議案獲通過之日已發行股份 | | | | | | | | 總 數(不 包 括 任 何 庫 存 股 份)10%之股份。 | | | | | | | 2. | 撤 銷 於 上 屆 股 東 週 年 大 會 授 予 董 事 配 發、發 行 及 處 理 額 外 股 份 之 | | | | | | | | 一 般 授 權,並 授 予 董 事 新 一 般 授 權 以 配 發、發 行 及 處 理 最 多 為 於 | | | | | | | | 本 決 議 案 獲 通 過 之 日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不 包 括 任 何 庫 存 股 份)20% | | | | | | | | 之 額 外 股 份(包 括 ...
五菱汽车(00305) -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2025-12-22 12:45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告的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概 不對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茲通告 五 菱 汽 車 集 團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本公司」)謹 訂 於 二 零 二 六 年 一 月 十 九 日(星 期 一)上 午 十 時 十 五 分 或 緊 隨 同 日 上 午 十 時 正 召 開 的 本 公 司 股東特別大會後假座香港干諾道中168–200號信德中心西座34樓3406室 舉 行 之 股 東 特 別 大 會(「股東特別大會」),以 便 處 理 下 列 事 項: 普通決議案 1. 作 為 特 別 事 項,考 慮 及 酌 情 通 過(不 論 有 否 修 訂)下 列 決 議 案 為 普 通 決 議 案: 「動 議: – 1 – (a) 謹此撤銷於本公司在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二日舉行之股東週年大 會(「上屆股東週年大會」)上 授 予 本 公 司 董 事(「董 事」)以 行 使 其 一 切 權 力 購 回 ...
五菱汽车(00305) - (1)建议採纳新公司细则;(2)建议撤销现有一般授权及授出新一般授权;及...
2025-12-22 12:44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閣下如 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 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之股票經 紀、持牌證券交易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出售或轉讓 名下所有之五菱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應立即將本 通函及隨附之代表委任表格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之銀行、股 票經紀或其他代理人,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 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 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1)建議採納新公司細則; (2)建議撤銷現有一般授權 及授出新一般授權; 及 (3)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五 菱 汽 車 集 團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謹 訂 於 二 零 二 六 年 一 月 十 九 日(星 期 一)上 午 十 時 十五分或緊隨同日上午十時正召開的本公司股東特別大會後假座香港干諾道中 168–200號信德中心西座34樓3406室 舉 行 股 東 特 別 大 會,召 開 大 會 之 通 告 載 於 本 通函第SGM-1至SGM-5頁。本 通 函 亦 隨 ...
五菱汽车(00305) - 代表委任表格 於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九日上午十时正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大会...
2025-12-22 12:43
(股東姓名) 代表委任表格 於 二 零 二 六 年 一 月 十 九 日 上 午 十 時 正 舉 行 之 股 東 特 別 大 會(「大 會」) 代表委任表格涉 及之股份數目: (附註1) 本人╱吾等 (附註2) 日期: 年 月 日 簽 署 (附註5) : 附註: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 (股東地址) | 寓 | 為 上 述 公 司(「 本公司 」)股 本 中 每 股 面 值0.004港 元 之 普 通 股(「 股 份 」)之 登 記 持 有 人, 茲 委 任 | (附註3) | | --- | --- | --- | --- | | (姓名) | | | | 寓 或大會主席為本人╱吾等之代表, 出 席 本 公 司 將 於 二 零 二 六 年 一 月 十 九 日(星 期 一)上 午 十 時 正 假 座 香 港 干 諾 道 中168–200號信德中心西座34樓3406室舉行 之 大 會(及 其 任 何 續 會),以 便 考 慮 及 酌 情 通 過 大 會 通 告(「通 告」)所 載 決 議 案,並 於 該 大 會(及 其 任 何 續 會)代 表 本 人╱吾 等依照下列指示就決議案表決: 本代表委任表格所用詞彙與通告 ...
五菱汽车(00305) - 二零二六年至二零二八年產品及服务双向供应框架协议项下之持续关连交易
2025-12-22 12:42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閣下如 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有 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之持牌證券交易 商或註冊證券機構、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出售或轉讓 名下所有之 五菱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連 同隨附之代表委任表格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之銀行、持牌證券交易 商或註冊證券機構或其他代理人,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 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內 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二零二六年至二零二八年產品及 服務雙向供應框架協議項下之 持續關連交易 本公司財務顧問 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之獨立財務顧問 董事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8頁至第42頁。獨 立 董 事 委 員 會 致 獨 立 股 東 之 函 件 載 於 本 通 函 第43及44頁。獨 立 財 務 顧 問 函 件(當 中 載 有 其 致 獨 立 董 事 委 員 會 及 獨 立 股 東 之 意 見) 載於本通函第45頁至第87頁。 本 公 司 謹 訂 於 二 零 ...
五菱汽车(00305) -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2025-12-22 12:42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告的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概 不對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茲通告 五 菱 汽 車 集 團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本公司」)謹 訂 於 二 零 二 六 年 一 月 十 九 日(星 期 一)上 午 十 時 正 假 座 香 港 干 諾 道 中168–200號信德中心西座 34樓3406室 舉 行 股 東 特 別 大 會(「股東特別大會」),以 考 慮 及 酌 情 通 過 下 列 將 予 提 呈 之 本 公 司 普 通 決 議 案(不 論 有 否 修 訂): 本通告中未明確定義之詞彙應與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二 十 三 日 之 通 函(「通 函」)中 所 界 定 者 具 有 相 同 涵 義。 「動 議: – 1 – (i) 批 准、追 認 及 確 認 二 零 二 六 年 至 二 零 二 八 年 產 品 及 服 務 雙 向 供 應 框 架 協 議(其 副 本 已 提 呈 大 ...
五菱汽车(00305) - 建议採纳新公司细则 及 建议撤销现有一般授权 及 授出新一般授权
2025-12-15 10:09
建議採納新公司細則 及 建議撤銷現有一般授權 及 授出新一般授權 建議採納新公司細則 董事會建議對現有公司細則作出修訂,以(i)配合擴大的無紙化制度( 包括 但不限於容許本公司舉行混合股東大會及提供電子投票 );(ii)允許本公司 透過網站方式發出或發佈任何通告或文件,而無需額外同意或通知;(iii) 持有及處置本公司股份作為庫存股份;及(iv)作出其他相應及內務變更。 董 事 會 建 議 採 納 載 有 建 議 修 訂 的 新 公 司 細 則 , 以 取 代 並 排 除 現 有 公 司 細 則。 香 港 交易 及 結 算 所 有限 公 司 及 香港 聯 合 交 易 所有 限 公 司 對 本公 佈 的 內 容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或 完 整 性 亦不 發 表 任 何 聲明 , 並 明 確 表示 , 概 不 對因 本 公 佈全 部 或 任 何 部份 內 容 而 產生 或 因 倚 賴 該等 內 容 而 引 致的 任 何 損 失承 擔任何責任。 建 議 修訂 及 採 納 新 公司 細 則 須 經股 東 以 將 於 股東 特 別 大 會 上提 呈 的 特 別決 議案方式批准。 建 議 修 訂 及 採 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