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ANY(600031)
icon
Search documents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12-05 10:1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严格按照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公告的投资项目进行投 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通过股东会依法作出决议,任何人无权改变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用途。 第五条 凡违反本制度,致使公司遭受损失时(包括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 ...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5 10:17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履行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交所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05 10:1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 (以下简称"《证券及期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的具体信息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及 时"是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起的 2 个交易日内或适用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券监管规则或证券交易所另行要求的时间内;本制度所称"披露",系指在规定 的时间内、在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 ...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2-05 10:1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 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和《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 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 对公司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子 )公司负责人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05 10:1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 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应当合 并计算。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 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 第三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所持股份变动行为应当遵守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 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 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05 10:1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非执行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 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 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 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 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 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 ...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05 10:1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连) 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关联(连)交易合法、公允、合理, 充分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包括其不 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订,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以及《三一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发生的关联(连)交易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开、公平的原 则,做到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 等方式减少关联(连)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履行关联(连)交易控制和监管。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连)交易的认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符合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联法人 (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公司的关连人士为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 ...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5 10:17
- 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 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称"《香港上市规则》")《三一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足够的资源支持,配 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 理等日常工作。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予以配合。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应当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行使职 权,保证审计委员会履职不受干扰。 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 ...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05 10:1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流转、披露流程,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有 效防范内幕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 1 -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六)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二条 重大信息是指公司或所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本公司 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 "参股公司")发生或 ...
三一重工:12月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2-05 10:16
每经头条(nbdtoutiao)——秒光、售罄!银行大额存单成稀缺资源,2%以上产品很难抢,有的门槛高 达1000万元!专家:存款利率或长期下行 (记者 曾健辉) 2025年1至6月份,三一重工的营业收入构成为:工程机械行业占比97.48%,其他业务占比2.52%。 截至发稿,三一重工市值为1959亿元。 每经AI快讯,三一重工(SH 600031,收盘价:21.3元)12月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九届第七次董 事会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等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