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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开实业(600272) -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21 10:00
| 股票代码:600272 |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 | | 编号:2025-043 | | --- | --- | --- | --- | --- | | 900943 | | 开开 | 股 B | |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相关费用自筹资金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相关费用的 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7 月 22 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045 号公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
开开实业(600272)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21 10:00
| 股票代码:600272 |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 | | 编号:2025-042 | | --- | --- | --- | --- | --- | | 900943 | | 开开 | 股 B | | 根据公司当前的募集资金补流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拟 使用额度不超过 15,549.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 资产品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7 月 22 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044 号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 ...
开开实业: 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7 08:09
Group 1 - The legal opinion letter is issued by Beijing Zhonglun Law Firm regarding the acquisition report of Shanghai Kaikai Industrial Co., Ltd, confirming the compliance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for the issuance of A-shares to specific targets [1][2][3] - The acquisition involves Shanghai Kaikai (Group) Co., Ltd subscribing to the A-shares issued by Shanghai Kaikai Industrial Co., Ltd, with a total subscription amount not exceeding 205.884 million RMB [20][21] - The purpose of the acquisition is to support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the listed company, optimize its capital structure, and enhance its risk resistance capabilities [14][19] Group 2 - The acquisition will be executed through a cash subscription for 25.2 million A-shares at a price of 8.17 RMB per share, which is based on the average trading price of the shares prior to the pricing benchmark date [20][21] - The controlling shareholder, Shanghai Kaikai (Group) Co., Ltd, and its concerted action party, Shanghai Jing'an State-owned Assets Management Co., Ltd, will not reduce their holdings in the listed company for 18 months after the issuance [15][19] - The acquisition has undergone necessary approval procedures, including resolutions passed by the board and shareholders' meetings [18][19]
开开实业: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7 08:07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25-041 联系电话 021-62770303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及认 购方式、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上市地点、滚 存利润的安排、发行决议有效期、募集资金投向等事项作出了决议。 资委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有关 问题的批复》,原则同意本次发行方案。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属于增持,本次权益变动源于上海开开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六十三条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相关规定。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开开(集 ...
开开实业(600272) -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2025-07-17 08:02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开开 B 股 股票代码:600272/900943 收购人名称: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 575 号 401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 678 号 2 楼 一致行动人名称:上海静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海防路 421 号 9 幢二层东部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 575 号 4 楼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 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海 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
开开实业(600272)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5-07-17 08:01
| 股票代码:600272 |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 | | 编号:2025-041 | | --- | --- | --- | --- | --- | | 900943 | | 开开 | 股 B | |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属于增持,本次权益变动源于上海开开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六十三条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相关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开集团") 直接持有公司64,409,78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6.51%;与其一 致行动人上海静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经营公 司"),合计持有公司 70,409,78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98%, 为公司控股股东。 ...
开开实业(600272) -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2025-07-17 08:01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 B 股 股票代码:900943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七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9,651,945 股 2、发行价格:8.09 元/股 3、认购方式:现金 4、募集资金总额:158,984,235.05 元 5、募集资金净额:155,490,031.03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同时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自定价基准日至 本次发行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减持目前所持有的开开实业的股票,与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 ...
开开实业(600272)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5-07-17 08:01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25—039 900943 开开 B 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2025年7月18日 1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 告书》及相关文件于2025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开开实业(600272)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5-07-17 08:0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七月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接受上海 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开实业"、"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 担任开开实业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 国泰海通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 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
开开实业(600272) - 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17 08:01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的法律意见书 $$\Xi{\cal O}\,{\underline{{{\to}}}}\,\,\Xi{\cal H}\,{\cal E}{\cal H}$$ | |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接受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开开 实业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有关规定,并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上海开开(集团)有 限公司认购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编制的《上海开 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有关事项出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