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YSC(600280)

Search documents
2500万元!中央商场拟“回收”安徽中商股权
Zheng Quan Shi Bao Wang· 2025-02-26 00:55
Core Viewpoint - Central Plaza is acquiring a 20% stake in Anhui Zhongshang for 25 million yuan, significantly lower than the 60 million yuan investment made by the previous owner in 2018, reflecting a decline in the value of the investment due to poor performance of the convenience store chain [1][4]. Group 1: Acquisition Details - The acquisition will be paid in 39 installments, enhancing Central Plaza's financial performance and capital structure, and increasing its ownership in Anhui Zhongshang to 64% [2][3]. - The stake was originally acquired by Innovation Workshop in 2018 for 60 million yuan, which resulted in Central Plaza's ownership dropping from 55% to 44% [4][5]. Group 2: Financial Performance - Anhui Zhongshang has been experiencing continuous losses, with a net profit of -165.9 million yuan in the first half of 2024, and a declining number of stores from 240 in 2022 to 222 in 2024 [6][7]. - The company's revenue for 2024 is projected at approximately 2.74 billion yuan, with a net profit of -21.50 million yuan [7]. Group 3: Strategic Intent - Central Plaza aims to strengthen its control over Anhui Zhongshang and enhance its convenience store business, with plans to integrate the entire supply chain from production to sales [8].
中央商场(600280)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安徽中商便利店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025-02-24 11:16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 所涉及安徽中商便利店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银信评报字(2025) 第 B00022 号 (共1册 第1册)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5 年2月18日 ter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 报告编码: | 3131020026202500166 | | --- | --- | | 合同编号: | HT2025-B00052 | | 报告类型: | 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 | 报告文号: | 银信评报字(2025)第B00022号 | | 报告名称: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安徽 中商便利店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 | 评估结论: | 127,000,000.00元 | | 评估报告日: | 2025年02月18日 | | 评估机构名称: |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答名人员: | 程伟 (资产评估师) 正式会员 编号: 42040003 | | | 贺咸燕 (资产评估师) 正式会员 编号:42230011 | | | 程伟、贺咸燕已实名认可 | ( ...
中央商场(600280)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2025-02-24 11:16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明确公司内部(含 控股子公司)和有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范围和保密责任,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本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 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
中央商场(600280)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2-24 11:16
第一章 总则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履职履责和培训与 考核评价等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 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他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作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 ...
中央商场(600280)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2-24 11:16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 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 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 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 所备案并 ...
中央商场(600280)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2-24 11:16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正确把握和引导舆论导向, 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 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 ...
中央商场(600280)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2-24 11:16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规范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具体工 作,公司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并统一负责证券监管 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 服务工作。 第四条 证券部是公司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 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和 ...
中央商场(600280)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02-24 11:15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需要,对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舆 情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 2025-006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 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原因 | 序号 | 制度名称 | 审议机构 | 变更情况 | | --- | --- | --- | ...
中央商场(600280)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2-24 11:15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 2025-007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1、泗阳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本次拟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提供借款本金总额不超过 13,355.00 万元的最高额担保额度,目前泗阳雨润中央购 物广场有限公司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 25,000.00 万元。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自本议案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提供借款本金总额不超过 54,780.00 万元的最高额担保额度,目前江苏中央新亚百 货股份有限公司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 50,000.00 万元。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自本议案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中央商场(600280)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2025-02-24 11:15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 2025-005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为更好地提升运营效率,降低成本并提升盈利能力,减少内部协调成本,实 现协同发展,公司将以评估后双方协商定价 2,500.00 万元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北京 创新工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安徽中商便利店有限公司 20%的股权, 购买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安徽中商 64%的股权。 公司名称:北京创新工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创新工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交易概述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中商 便利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便利")2018 年为更好地整合便利业务资源,引进 外部资金,实现安徽便利股权多元化的治理结构,2018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安徽便利与北京创新 工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