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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建化拟公开发行不超10亿元公司债券
Zhi Tong Cai Jing· 2025-09-22 12:19
青松建化(600425.SH)发布公告,公司拟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公... 青松建化(600425.SH)发布公告,公司拟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 于偿还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有息负债、补充公司(含下属子公司)营运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
青松建化(600425.SH)拟公开发行不超10亿元公司债券
智通财经网· 2025-09-22 12:04
智通财经APP讯,青松建化(600425.SH)发布公告,公司拟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有息负债、补充公司(含下属子公司)营运资金及法律法规 允许的其他用途。 ...
青松建化(600425) - 青松建化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22 12:01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 ...
青松建化(600425) - 青松建化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2 12:01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以及内外部审计工 作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监督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 委员会工作指引》以及《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担任, 其中 2 名独立董事,并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会议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经 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会计专业 ...
青松建化(600425) - 青松建化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2 12:01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优化董事会与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对被提名人选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 1 名主任委员(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委员中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
青松建化(600425) - 青松建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2 12:01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审 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 过的决议等必须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 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
青松建化(600425) - 青松建化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22 12:01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工作效率 与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青松建材 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本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遵照《公 司法》、本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独立董事。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实行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的相关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的《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予以明确。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 ...
青松建化(600425) - 青松建化公司章程
2025-09-22 12:01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9 月)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8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3 | | 第六章 | 公司党委 36 | | 第七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7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9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43 | | | 第一节 通知 43 | | 第十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4 | | --- | --- | | 第十一章 | 修改章程 47 | | 第十二章 | 附则 48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公司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函[2000]193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 ...
青松建化(600425) - 青松建化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2 12:01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 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新疆青松建材化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战 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 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董事会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如 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 不再具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 ...
青松建化(600425) - 青松建化公司债券发行预案
2025-09-22 12:00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相关议案。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且最 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现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预案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进行逐项自查论证,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条件和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具体说明如下: 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公司不存在不得发行公司债券情形: (一)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 (一)具备健全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