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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部分地产股拉升,招商蛇口涨超4%
Ge Long Hui A P P· 2025-11-20 03:32
Group 1 - A-share market saw a rise in certain real estate stocks influenced by related rumors, with notable increases in stocks such as China Merchants Shekou, Binjiang Group, and New Town Holdings, which rose over 4% [1] - Other companies like Huayi Family, Shenzhen Housing A, Jindi Group, Tibet City Investment, China Enterprises, Xinda Real Estate, and Vanke A experienced increases of over 3% [1] Group 2 - The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sector showed significant stock performance, with 福星股份 (Fuxing Co.) leading with a rise of 5.86% and a total market value of 4.317 billion [2] - ST中油 (ST Zhongyou) followed with a 5.00% increase and a market value of 3.711 billion, while 招商蛇口 (China Merchants Shekou) rose by 4.79% with a market cap of 88.7 billion [2] - Other notable performers included 滨江集团 (Binjiang Group) with a 4.30% increase and a market value of 3.32 billion, and 新城控股 (New Town Holdings) with a 4.14% rise and a market cap of 3.4 billion [2]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Group 1 - The company held its 11th Board of Directors' temporary meeting on November 19, 2025, via telecommunication, with all 8 directors participating in the voting process [1][2] - The company approved a capital increase for Shanghai Gubei Property (Group) Co., Ltd., raising its registered capital from RMB 10 million to RMB 50 million, with an additional investment of RMB 40 million [1] - The company revised and established certain governance-related systems, including the repeal of the "Audit Committee Annual Report Work Regulations" and the "Major Error Accountability System for Annual Repor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3][4] Group 2 - The voting results for both proposals were unanimous, with 8 votes in favor, 0 against, and 0 abstentions [2][4] - The announcement was made by the Board of Directors of the company on November 20, 2025 [6]
中华企业:11月1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1-19 09:43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China Enterprises (SH 600675) announced a temporary board meeting on November 19, 2025, to discuss a capital increase for Shanghai Gubei Property (Group) Co., Ltd [1] -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the revenue composition of China Enterprises is as follows: Real estate industry accounts for 91.31%, property management for 6.17%, commercial for 2.26%, and other businesses for 0.26% [1] - As of the report date, the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China Enterprises is 17.4 billion yuan [1]
中华企业(600675) -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9 08:46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应当履行的职责包括: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向审计委员会 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 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企业")内部管理 和风险控制,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 1101 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2023 年修订)》《上海市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中华企业、各部室、各分公司、各子 公司以及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
中华企业(600675) -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9 08:46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条例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 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勤勉履行职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利益, 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 ...
中华企业(600675) -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2025-11-19 08:46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 度 (2025年11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 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 ...
中华企业(600675) -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2025-11-19 08:46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 人数; 第一条 为规范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 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2023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 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 解除职务或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 ...
中华企业(600675) -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9 08:46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华企业"或 "公司") 的治理结构,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 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 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 事宜,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董事长与董事会 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 ...
中华企业(600675) -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9 08:46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 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 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范围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 实施。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 ...
中华企业(600675) -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9 08:46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华企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人力管理部门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专门负责 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日常的会议筹备及相关的联络、沟通和协调工作。 第四条 本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范 围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决议或聘任而确定。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