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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新科:动力新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30 10:13
证券代码:600841 900920 证券简称:动力新科 动力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24-035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 39 | | --- | --- | --- | | 其中:A | 股股东人数 | 32 | |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 股) | 7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 729,833,930 | | 其中:A |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729,065,464 | |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
动力新科:动力新科公司章程(2024年5月修订)
2024-05-30 10:07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4 年 5 月修订) 公司经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沪经企(1993)411 号文件批准,由国有企业改制, 以募集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1996 年 10 月,公司按照沪体改委(96)第 016 号文件、国务院国发(1995)17 号《国 务院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 规范的通知和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体改生(1995)117 号《关于做好原有股份有限公司规范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对照《公司法》 进行了规范,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607234882G。 第三条 公司于 1993 年 10 月 7 日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1993) 111 号文件批准,首次向社会发行股份 329,424,400 股。其中,公司向境内社会 公众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A 股)18,000,000 股,于 1994 年 3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境外投资人发行的以外币认购并且在境内上市 的境内上市外资 ...
动力新科:动力新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5月修订)
2024-05-30 10:07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 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 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公司章 程》及本制度 ...
动力新科:动力新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30 10:07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在上海新动 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 2636 号)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杨菲非律师、路遥律师(以下简称"本所 律师")出席会议,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 议议案,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发表法律意见。 !"#$%&'()*+ ,-!"./0123456789:+ ;<;= >>?5@ABC+ D&EFG+ HI!"./0123456789:+ JKLM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以下 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新 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动力新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2024-05-24 09:1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独立财务顾问"或 "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动 力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贵所下发的《关于上海新 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 0314 号)中所列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问题 8.关于募投项目。公司 2021 年重组配募项目包括上汽红岩"智慧工厂" 项目、"新一代智能重卡"项目,其中"智慧工厂"项目因行业形势变化于 2022 年调减 1.47 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新增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因推进进度不及预 期于 2023 年延期完工 ...
动力新科: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2024-05-24 09:11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回复:】 (1)补充披露计提减值的具体测算过程及依据、减值迹象出现的具体时点, 结合上汽红岩业绩情况,说明前期是否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是否存在 前期计提减值准备不及时、充分的情形;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一、本期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作为上海新动力汽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2月31日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对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的评估机构。根据贵方 2024年 4 月 17 目出具的《关于上 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 公函【2024】0314号)要求,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工作函所提问 题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现将《工作函》问题9中涉及评估机构发表意见 如下: 9. 关于重要子公司。公司于 2021年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收购上汽红岩。收购 完成后,上汽红岩 2022年、2023 年连续大额亏损,累计亏损 41.36 亿元。虽 2023 年下半年公司增 ...
动力新科:动力新科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2024-05-24 09:08
股票简称:动力新科 动力 B 股 股票代码:600841 900920 编号:临 2024-034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新科"或"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314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收到《工作函》 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红岩)和有关中介 机构共同对《工作函》所述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回复。现对《工作函》所述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一、关于收入确认 1.关于经销业务模式。年报及前期公告显示,公司重卡产品主要通过经销商渠道进行销售。 因终端市场需求低迷、经销商库存积压严重等影响,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2024 ...
动力新科: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2024-05-24 09:08
Deloitte.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德师报(函)字(24)第 Q01023 号 致: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于 2024年 4月 17 日收到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新科"或"公司")转发来的《关于上海新动力汽 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314 号,以下简 称"工作函"),我们作为动力新科2023年年度报告的会计师,按照工作函的要求和公司的相关说明, 基于我们的审计工作,我们对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收入确认 1.关于经销业务模式。年报及前期公告显示,公司重卡产品主要通过经销商渠道进行销售。因 终端市场需求低迷、经销商库存积压严重等影响,公司分别于 2023年 12月、2024年3月公告通过 债权重组的方式对部分应收货款进行折让,折让比例分别为 30%、56.2%,折让比例逐渐升高,两 次折让均涉及一百余家经销商,且后续存在进一步减值折让的风 ...
动力新科:动力新科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2024-05-17 08:04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3 年年度 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股票简称:动力新科 动力 B 股 股票代码:600841 900920 编号:临 2024-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请公司:(1)补充披露两次折让涉及的主要经销商具体名称、成 立时间、关联关系、交易时间、交易金额、折让比例、是否存在二次 折让等情况,并结合产销量、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经销商库存等情 况,说明连续进行大额应收货款折让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 重卡板块经销合同的主要权利义务安排、是否为经销商买断模式、是 否存在背靠背合同条款等情况,补充披露该经销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政 策,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是否满足准则规定的"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 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的条件,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会计 准则相关规定,前期是否存在公司向经销商压货以提前确认收入的情 况;(3)补充披露近两年按揭销售的具体业务模式、业务规模,涉及 的主要经销商名称、是否与上述货款折让对象重合、按揭销售时间 ...
动力新科:动力新科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5-09 08:45
证券代码:600841 900920 证券简称:动力新科 动力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24-032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30 日 下午 2 点 召开地点: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 2636 号)办公大楼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30 日 至 2024 年 5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