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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新科:董事会“焕新” 2025年一季度发动机销量增长12.33%
证券时报网· 2025-04-26 03:03
2024年,国内柴油机行业面临产能过剩、需求不足以及市场竞争白热化的多重挑战,行业整体形势严 峻。动力新科作为行业的重要参与者,同样受到一定冲击。 面对行业困境,动力新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为指导,积极做好国内 外市场开拓,扩大市场增量,努力加强技术研发,提升产品竞争力。 在市场开拓方面,动力新科积极布局多元市场,深度挖掘潜在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加大车用、船机、 电站、出口柴油机等配套市场的开拓工作,业外配套市场表现亮眼,同比增长12.4%,其中,业外车用 配套市场更是以78%的同比增速实现逆势增长;船电配套市场累计同比增长20%,领先行业约7个百分 点,彰显了公司在细分领域的竞争优势;工程机械配套市场也成功止跌,同比增长6%,为公司业绩稳 定贡献了力量。 在技术研发方面,目前动力新科已开发并投产的12VK柴油机产品适用于商业地产、通讯、工业动力、 数据中心等领域,并已开始实现在数据中心的应用案例。2025年初,动力新科更是携手OEM伙伴斩获 中国移动(600941)2025至2026年柴油发电机年度集采产品,这批发电机组采用了12VK等多款电站产 品。随着数据中心等领域对动力设备 ...
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虹)
2025-04-25 16:18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新科或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本着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忠实勤勉履 行职责,在内部控制和财务会计审计领域就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和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等方面积极献言献策,认真出席股东大会并听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 会议,认真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核查等 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和专业建议,较好地履行了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利益,保 障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规范、健康和 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 度履行职责相关情况报 ...
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16:18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和经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 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经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 格进行选择、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成员需超过半 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在委员内选举 ...
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报批稿)
2025-04-25 16:18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管理 第五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 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应由董事会按照发 行申请文件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 第六条 公司应采取在金融机构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 金专户")的方式对募集资金实行集中存放和集中管理。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认为募集资金的数额较大且根据投资项目的信贷安 排确有必要在一家以上金融机构开设专用账户的,经董事会批准可以在一家以上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待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
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16:18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强化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升 ESG(环境、社会、治理)管理水平,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 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四)负责审查《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 ...
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4月修订 报批稿)
2025-04-25 16:18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 年 4 月修订 待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十六)存贷款业务; (十七)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十八)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 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 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 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1 / 9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 ...
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16:18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需超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 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审计法律室是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为审计委员会提 供专业支持,负责有关资料准备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反馈等,公司财务部门协助 审计法律室做好资料准备工作。董事会秘书室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 作。审计法律室、财务部、董事会秘书室可以组成审计工作小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 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科学 ...
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4月修订 报批稿)
2025-04-25 16:18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并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 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的职权 (2025 年 4 月修订 待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生效)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组成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 1/3。董事 会设董事长 1 名,可以设副董事长 1 名。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除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应由股东会审议决定的事项外,均由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会 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 ...
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报批稿 )
2025-04-25 16:18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待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 ...
动力新科(600841) - 动力新科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5 16:18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制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和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效防范内幕交 易,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 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可能对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下列重大事件: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 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 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