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MYSE(601615)
icon
Search documents
明阳智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2024-04-30 11:0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保荐人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权利义务。 1 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 上市公司: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明阳智能"或"公司") | | | --- | --- | |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秦镭 | 联系电话:010-60837212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先卫国 | 联系电话:021-20262070 | 明阳智能经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签发的《关于核准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0 号)的 核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47,928,994 股新股(以下简称"2022 年非公开发 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中信证券作为正在履行明阳智能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上市 ...
明阳智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30 11:0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 人")作为正在对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明阳智能"或"公司" 或"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对 2023 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 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 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秦镭、先卫国 (三)现场检查人员 秦镭、徐利成、宋昱晗 (四)现场检查时间 2024 年 4 月 21 日至 22 日、4 月 24 日 (六)现场检查手段 本次现场检查的手段主要包括资料查阅、访谈、现场查看等,具体检查手段 详见"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财务管 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衍生 ...
大容量机组占比提升,电站业务稳步增长
国金证券· 2024-04-29 02:30
业绩简评 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发布年报及一季报,2023 年实现营收 278.59 亿元,同比下降 9.4%;归母净利润 3.72 亿元,同比下降 89.2%。1Q24 实现营收50.75 亿元,同比增长 84.6%;归母净利润 3.04 亿元,同比增长 233.8%,主要由于主要是风机交付规模上升、 运营电站规模上升以及电站产品出售规模增加。 经营分析 行业竞争加剧导致价格下降,大容量风机占比进一步提高:公司 2023 年实现风机对外销售 9.69GW,同比增长 32.7%,整机收入 210.24亿元,同比下降4.58%,毛利率为6.0%,同比下降18.04pct, 主要由于下游招标价格下降。分功率段来看,大容量风机占比进一 人民币(元) 成交金额(百万元) 步提高,2023 年 6.XMW 以上机组实现销售收入122.47 亿元,同比 22.00 1,600 增长 37.0%,占整机收入的 58.25,同比提升 17.79pct,毛利率为 20.00 1,400 18.00 1,200 7.9%,同比下降17.52pct。 1,000 16.00 电站业务稳步增长,盈利能力有所提升:公司 ...
明阳智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4-04-28 09:26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上市 的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四)公司首席执行官(总经理)、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等董 事会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六)公司控股股东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七)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
明阳智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04-28 09:26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 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 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 ...
明阳智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4-04-28 09:26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对是否符合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慎判断,不 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规避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 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 信息披露的情形的,无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第五条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以及《2 号指引》,如下信息可暂缓披露: 第一条 为了规范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 "《2 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
明阳智能: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8 07:55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目 | 审计报告 | 1-8 | | --- | --- | |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 1-2 | |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 3 | |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 4 | |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5-8 | | 财务报表附注 | 9-210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 审计报告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明阳智能公司)财务 报表,包括 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 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 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明阳智能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 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明阳智能公司,并 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 ...
明阳智能: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4-04-28 07:52
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目 录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1 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Grant Thornton 47 同 致同专字(2024)第 110A009489号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明阳智 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 2023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明阳智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 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明阳智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 ...
明阳智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04-28 07:51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滔)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 慎、认真、恰当的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 司的重大决策、重点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及经营指标的稳健运行,并对相关 事项独立、客观的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 现将 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自 2023 年 9 月 26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11 名董 事组成,其中包括 4 名独立董事:朱滔先生、刘瑛女士、施少斌先生、王荣昌先 生,超过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前述 4 名独立董事在企业管理、法律、财务等方 面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其基本情况详见《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3 年年度报 告》中 ...
明阳智能: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2024-04-28 07:51
目 录 委托单位: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审计单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86(10)8566 5588 1、 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2、 附表-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汇总表 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 专项说明 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 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1-4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Grant Thornton 载 |三 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4)第 110A009490 号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明阳智能公司")委 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明阳智能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