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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深远海海上风电建设或提速 关注中长期相关受益产业链
近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浙江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中提到,省和沿海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海上风电向 深远海拓展,支持沿海核电、潮流能、波浪能、潮汐能等清洁能源的发展利用,探索海陆协同的能源基 地建设,推动海洋新能源多元化开发利用。 国信证券认为,当前全球海上风电的成本已具备替代传统化石能源的经济性,同时其全生命周期碳排放 量也是理想的清洁能源选择。海上风电产业具备很多外部友好性:1)项目距离人的居住区较远,不易出 现噪声及景观等环境问题,建设时也不存在道路限制;2)设置区域广,可选择风况较好区域,容量系数 更高的机位点;3)可靠近电力负荷中心,相关基础设施成本更小;4)海上风电属于技术密集以及创新程 度较高的领域,发展海上风电可培育扶持当地新兴产业、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和就业。 华福证券指出,目前国内海上风电发展处于从近海到深远海过渡阶段,深远海海上风电建设还没有成熟 的项目经验;而各省积极推进深远海海风示范项目建设,将有助于积累深远海资源开发经验,为后续大 规模开发和建设深远海海上风电奠定基础。该机构建议,重点关注中长期受益于 ...
风电整机板块走高
Xin Lang Cai Jing· 2025-12-24 05:06
风电整机板块走高,电气风电涨超10%,运达股份、金风科技、三一重能、中船科技、明阳智能等跟 涨。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3日在公司 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6日以书面、电话、 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 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传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6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 ...
明阳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12-23 12:41
证券日报网讯12月23日,明阳智能(601615)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
明阳智能:2026年1月1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12-23 12:13
证券日报网讯12月23日,明阳智能(601615)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 ...
明阳智能(601615)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2025-12-23 09:47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正在进行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明阳智能"、"上市公司"、"公司")持续 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明阳智能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16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3,916,713 股,每股发行价格 14.02 元。截至 2020 年 10 月 26 日止,公司实收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80,311.23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 3,106.5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77,204.73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 验字(2020)第 110ZC00394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 ...
明阳智能(601615) - 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
2025-12-23 09:46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资本市场的长期信任和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推动公司价值与股东权益共同持续增长;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 关系工作的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及《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内容 ...
明阳智能(60161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2-23 09:46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 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 司的经营管理效率,进一步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及《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首席执行 官(总经理)、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等董事会认定 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规模、经营业绩相匹配原则,同时兼顾市场 薪酬水平,保持公司薪酬水平具有竞争力; (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体现薪酬水平与承担的管理责任、权限相 对应; (三)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 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总体薪酬水平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五)公开、 ...
明阳智能(60161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23 09:46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 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及与本公司有关的违法违规,被上海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未 ...
明阳智能(6016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23 09:46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善,董事长为 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 认意见。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 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录音(像)带、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