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da Shinghwa Advanced Material(60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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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吨!宁德时代敲定电解液大单!
鑫椤锂电· 2025-03-06 07:18
Core Viewpoint - The strategic cooperation agreement between Shida Shenghua and CATL is expected to significantly enhance the supply chain for electrolyte procurement, with an estimated demand of 100,000 tons by the end of 2025 [1]. Company Overview - Shida Shenghua, established in 2002, focuses on carbonate products and has developed a comprehensive industrial chain in the new energy and new materials sectors. The company has three main business segments: lithium battery solvents, electrolytes, and high-end new materials, supplying major clients like CATL, Zhongxin Innovation, and Xiamen Haili [2]. Strategic Cooperation - The agreement with CATL outlines the procurement of electrolytes, with specific product details to be confirmed through written orders. This partnership is expected to strengthen Shida Shenghua's position in the lithium battery supply chain [1]. Industry Research and Reports - The company offers various industry research reports covering topics such as solid-state batteries, fast-charging batteries, sodium battery supply chains, lithium-ion battery recycling, and market trends for lithium carbonate and phosphate lithium [4].
石大胜华(603026) - 石大胜华关于与宁德时代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25-03-05 09:00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 2025-006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宁德时代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协议为电解液供货的框架性协议,实际以协议执行情况为准,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 ●本协议如果充分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 及时间将视协议的实施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协议履行情况在相关年度确认收 入。 ●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经济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 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存在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的风险。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近日,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胜华新材料科技(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华连江")与宁德时代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 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宁德时代向胜华连江采购电解液 ...
石大胜华(603026) - 石大胜华舆情管理制度
2025-01-24 16:00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 置机制,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 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 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 应、协同应对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 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 ...
石大胜华(603026) - 石大胜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24 16:00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 2025-005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 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 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石大胜华办公楼 A325 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 人。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披露的《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舆情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石 ...
石大胜华(603026) - 石大胜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07 16: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3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 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 2025-003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聘任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8 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7 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 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石大胜华办公楼 A325 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 人。 ...
石大胜华(603026) - 石大胜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1-06 16:00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石大胜华新 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 - 1 - 法律意见书 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意见: 1. 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 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关于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3. ...
石大胜华:石大胜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12-27 09:05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 录 一、程序文件 1.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6 日 14:00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的 9:15-15:00 2. 会议须知 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2 二、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石大胜华办公楼 A402 室 三、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天明先生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会议议程 1、会议开始,介绍参会股东的出席情况 2、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3、大会议案报告 (1) 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5、以举手表决方式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监票与计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 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 ...
石大胜华:石大胜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0 09: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 会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 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石大胜华办公楼 A325 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 人。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 2024-081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 大胜华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 ...
石大胜华:石大胜华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20 09:29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2024-080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1 月 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石大胜华办公楼 A402 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
石大胜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周红军
2024-12-20 09:29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周 红军为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 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 已同意出任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与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 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承诺在本次提名 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 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