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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家居(603180) -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0:22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 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作为拟订和管理 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的专门机构。公司董 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薪酬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薪酬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 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 ...
金牌家居(603180) -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0:22
第一条 为了促进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规范运作,规范独立董事行为,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 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 ...
金牌家居(603180) -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0:2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内部控 制程序,促进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进行有效监督,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作为实施内部审计监督的专门机构。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 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 (三 ...
金牌家居(603180) -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0:22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企业战略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 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 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定、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为规 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以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公 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战略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 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 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
金牌家居(603180) -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0:22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组成结构, 促使董事会提名、任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更加科学和民主,公司董事会 下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作为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更换、选任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公 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提名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 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 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金牌家居(603180) -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0:22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合法的行使股东权利 及履行股东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 ...
金牌家居(603180) -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9 10:22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牌厨柜家 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任、被 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 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 第五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 ...
金牌家居(603180) -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0:22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制度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 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 (三) 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 施,期限尚未届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均应当遵 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 担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 ...
金牌家居(603180) -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0:22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总裁及经营管理层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裁及经营管理层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务。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裁、副总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约束力。 第二章 任职条件及聘任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裁、 总裁助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 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 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 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 定代表人, ...
金牌家居(603180) -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0:22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专款专用、如实披露、严格 管理的原则。 公司应当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 可行性进行科学分析、审慎决策,着力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