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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石油:《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3:07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召集人不能履行职 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履行职务。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 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 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的勤勉尽职的义务,进一步建 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
和顺石油:和顺石油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海龙)
2024-04-26 13:07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一、独立董事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和顺石油"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和顺石油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勤勉义务,积极为 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出席公司 2023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公正、独立的发表相关意见,努力维护公司利益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具体情 况报告如下: 何海龙,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高级职称。1993年至今在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担任编 辑部主任: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向董事会递交了 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本 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
和顺石油:《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3:07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修订 1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5 | | 第一节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股东 | 8 | |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 12 | | |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 15 | | |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3 | | 第一节董事 | 23 | | 第二节董事会 | 26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4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6 | | 第一节监事 | 36 | | 第二节监事会 | 37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8 | |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 39 | | 第二节内部审计 | 42 | |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3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43 ...
和顺石油: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4-04-26 13:07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四月 | | | | 释义 3 | | --- | | 一、公司实行激励计划的条件 4 | |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容 5 | | 三、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法定程序 9 | | 四、本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 11 | | 五、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11 | | 六、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11 | | 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12 | | 八、结论意见 12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致: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和顺石油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石油"或"公司")委托,担任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 顾问,并就本激励计划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本着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 ...
和顺石油:和顺石油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26 13:07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要求,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徐莉萍、何海龙、邓小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经核查独立董事徐莉萍、何海龙、邓小毛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
和顺石油:和顺石油关于申请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6 13:07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4-010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申请 2024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24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如下: 为确保公司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根据公司 2024 年度资金计划,公司 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以上综合授信总额用于办理流动资金 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打包贷款、应收账款保理、 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 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 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 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 ...
和顺石油:《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3:07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对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等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审核同意 后,报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监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业务资 格,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 (二)具 ...
和顺石油:《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及投资审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3:07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及投资审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 的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 会特设立战略发展及投资审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战略发展及投资审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 的专门工作机构,战略发展及投资审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设立战略管理部门(或由董事会指定某一部门)为战略发展及 投资审查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及战略发展及投资 审查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发展及投资审查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战略发展及投资审查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1/2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发展及投资审 ...
和顺石油:和顺石油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6 13:07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自接受委托后,2023 年 11 月对和顺石油财务状况进行了 预审。主要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检查,分析、评估审计风险, 确定年报审计的重点领域和主要环节,与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财务部门协商 确定审计计划,并就预审中发现的内部控制及财务管理的有关问题进行沟通。 2023 年 12 月 28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和顺石油及其子公司的现金、固 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存货进行了盘点。 从 2024 年 2 月 26 日--2024 年 3 月 26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和顺石油及 其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进行审计,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质量控制规范,完成审计工作底稿,形成初步审计意见,与 财务部门、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独立董事进行沟通、汇报,就审计中的有关 问题进行协商,完成审计报告初稿。 从 2024 年 4 月中旬--2024 年 4 月下旬,按照质量控制和审核规范,整理、 完善工作底稿,进行三级复核程序,与财务部门作最后沟通,出具正式报告。 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期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2024 年 3 月 1 ...
和顺石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26 13:07
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10-6600 1391 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215Z0108号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石油)2023年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4]215Z0074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 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 业务办理》的规定,和顺石油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湖南 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