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璞泰来: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修订)
2023-11-22 10:13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行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 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 的职责。 第四条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 《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 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 ...
璞泰来: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
2023-11-22 10:11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 ...
璞泰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并增资控股江苏箔华80%股权的公告
2023-11-22 10:11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3-123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并增资控股江苏箔华 8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主体:江苏卓立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卓立")。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电池材料 和工艺综合解决方案的平台型企业,坚持以技术研发创新推动电池性能进步及 制造效率提升,通过原材料革新、制造工艺升级、规模化高效生产、产业链协 同布局等巩固自身成本竞争优势,为客户提供多元、差异化的产品组合及专业 化的集成服务。 江苏箔华系一家专业制造高性能锂电池箔材料领域的创业型企业,主要从 事各类高性能铜箔的研究、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超薄、极薄锂电铜箔,产 品适用于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和储能电池,其技术团队具备突出的工艺设备研发、 应用和改进能力,并在锂电铜箔集流体方面具有深刻的工艺技术理解与积累, 能够与公司复合铜箔的生产工艺形成良好的技术配合和产业协同,有利于加速 公司复合铜箔集流 ...
璞泰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2023-11-22 10:1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 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泰来"、"公司")2022年度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并因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 毕,承接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 璞泰来2024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璞泰来")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在综合分析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后,公 司及子公司在 2024 年度拟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的担保金额不超过 990,000 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
璞泰来: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
2023-11-22 10:1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璞泰来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 质押。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 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 制度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 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 ...
璞泰来: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
2023-11-22 10:11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内容、办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正确行使职权,并不断提高董事会决策的 科学性、正确性和合规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行使职权,承担义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是其行使职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凡属公司章程规 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均应通过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的形式来实施,其他 机构和董事个人均不能越过董事会而单独行使职权。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与独立董事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应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 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以此为其行为的准则。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职务行为应坚持诚信、勤勉、尽职和自律、合 法、合规的原则,并按规定与公司签订任职合同。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行为应符 合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 ...
璞泰来:中信建投证券关于璞泰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2023-11-22 10:11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 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 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泰来"、"公司")2022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并因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完毕,承接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璞泰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 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 宜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 ...
璞泰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
2023-11-22 10:11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四)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六)公司控股股东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七)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常设机构,即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部门。 董事会应当保证 ...
璞泰来: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修订)
2023-11-22 10:11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 心竞争力,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计、专业审 计的监督作用,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负责公司内、 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为董事会提供决策依据,对董事会负责,配合 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 专业人士,且独立董事应当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过半数比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 员会 ...
璞泰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修订)
2023-11-22 10:11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涉及被考核的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 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 员中占过半数的比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