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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志电器(603728) -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1:40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或 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 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 ...
鸣志电器(603728) -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1:40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规范、 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交易 决策中,保障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经理层各自的权限均得到有效发挥,做 到权责分明,保证公司运作效率。 本条所称公司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类型如下: 第 1页 共 10页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 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 债权、债务重组; (九) 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一)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 ...
鸣志电器(603728) -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1:40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八月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健全和规范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 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 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3 人且至少包括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即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 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 临时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
鸣志电器(603728) -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1:40
2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八月修订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鸣 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二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 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即 6 人)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请 求时; (四)董事会 ...
鸣志电器(603728) -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1:40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修订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应不低于三 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 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或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 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公司所聘请的不在公司担 ...
鸣志电器(603728) -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8月)
2025-08-29 11:40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 第一章 总则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股份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 第二节 独立董事 . | | 第三节 董事会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第六章 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 ...
鸣志电器(603728) -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1:40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八月修订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健 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程序,公司决定设立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 细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鸣志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
鸣志电器(603728) -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1:40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及有效管理、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部门、公司下属企业(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比例 超过 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向 公司董事长、经理层或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公司下属企 业。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内容 ...
鸣志电器(603728) -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1:40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切实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实现公司诚 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与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 ...
鸣志电器(603728) -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1:40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外汇衍生品业务由公司统筹规划,未经公司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同时,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有 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外汇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 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 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的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 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进行交易,不得与前 述银行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六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 预测,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量。 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