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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洁能(605111)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朱和平
2025-04-24 15:06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朱袁正,现提名朱和平先生为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 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无锡新洁 能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 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 提 名 人 已 经 参 加 培 训 并 取 得 证 券 交 易 所 认 可 的 相 关 培 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 ...
新洁能(605111) - 第四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4 15:06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任职独立性进行自查,并 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专项意见。基于此,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 据法规并结合独立董事的自查情况,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 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 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 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 董事的 ...
新洁能(605111)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4-24 15:06
证券代码: 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5-019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或 结构性存款或收益凭证或其他低风险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无锡新洁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的前提下,公 司拟利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 资金收益。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 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或收益凭证或其他低风险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公 ...
新洁能(605111) -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04-24 15:06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委员们勤勉尽职地审议 各项议案,认真听取各项报告,全面了解公司经营发展及内控建设情况,充分发 挥指导和监督职能。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非独立董 事 1 名,分别为朱和平先生、朱袁正先生、王英女士,其中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 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朱和平先生担任。 | 届次 | 召开日期 | 议案 | | --- | --- | --- |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 2024.3.27 | 关于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 | | | |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关于 年 ...
新洁能(60511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丁键
2025-04-24 15:06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丁键,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朱袁正提名为无锡新 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 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 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五)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 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 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 于提供服务的中介 ...
新洁能(605111)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王英
2025-04-24 15:06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朱袁正,现提名王英女士为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 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无锡新洁 能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 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1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 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 偶的父母等) ...
新洁能(60511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王英
2025-04-24 15:06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王英,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朱袁正提名为无锡新 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 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 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 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 ...
新洁能(605111) - 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4 15:06
公司代码:605111 公司简称:新洁能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 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 ...
新洁能(605111) -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4-24 15:06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5-018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1)机构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3 年,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 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 务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 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 相关业 ...
新洁能(605111) - 2024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2025-04-24 15:06
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510-85618058 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天衡专字(2025)00378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 (http:/ 报告编码:苏25 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天衡专字(2025)00378 号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无锡新洁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 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天衡审字(2025)00682 号标准 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