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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1 16:16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向各位监事 发出了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2025 年 8 月 11 日,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 2023 年 ...
新亚电子: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1 16:1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25-28 楼 邮编:200085 电话/Tel:+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86 21 5243 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五年八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致: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亦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
新亚电子: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1 16:1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25-28 楼 邮编:200085 电话/Tel:+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86 21 5243 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五年八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之法律意见书 致: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亦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 ...
新亚电子: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1 16:16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4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及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共计 74 人,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73,068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76%。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 司将发布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2024 年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2,473,068 股限制性股票 办理解除限售,现将其解除限售 ...
新亚电子: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1 16:16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9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1,679,346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2%。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3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同意对符合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1,679,346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 除限售,现将其解锁暨上市流通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 ...
新亚电子: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1 16:16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及 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309,412 股, 涉及人数 74 人,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 0.10%;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将由 324,297,261 股减少至 323,987,849 股。 ●调整后的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后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 格为 6.41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 金。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 同意调整回 ...
新亚电子: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1 16:16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6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销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特此公告。 (公 告编号:2025—035)。鉴于 2024 年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未能全部完成,公司拟按 照 6.41 元/股的回购价格加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对其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 309,412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 的资金为自有资金,1,983,330.92 元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最 终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 资本将减少 309,412 元,由 324,29 ...
新亚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08-11 13:44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8月11日晚间,新亚电子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
新亚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08-11 13:43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8月11日晚间,新亚电子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
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08-11 09:31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6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 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 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