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stone Technology(605588)

Search documents
冠石科技: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03-15 10:53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单位:万元 | 序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使用募集 | 截至期末累 | 截至期末 | | --- | --- | --- | --- | --- | --- | | 号 | | | 资金金额 | 计投入金额 | 投入进度 | | 1 | 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 显示面板及研发中心 | 50,000.00 | 45,586.79 | 19,263.32 | 42.26% | 1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冠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石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冠石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京冠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 ...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3-07 08:24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2101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08382940000 名 称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2024〕7号 主 题 词 江苏证监局 2024年2月20日 【打印】 【关闭窗口】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建巍、门芳芳、潘心月: 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2年初,公司新增超大尺寸偏光片贸易销售业务,按照总额法确认营业收入并在2022年第一季度报 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2023年4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将 公司上述贸易销售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和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分别同时调减2,642.34万元、10,924.06万元、15,045.28万元。 公司上述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 条第 ...
冠石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2-28 07:48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行的审议程序: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实施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特别风险提示: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4年 ...
冠石科技: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4-02-23 10:28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建巍、门芳芳、潘心月: 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2 年初,公司新增超大尺寸偏光片贸易销售业务,按照总额法确认营业 收入并在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将公司上述贸易销售业 务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 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分别同时调减 2,642.34 万元、 10,924.06 万元、15,045.28 万元。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7 号——《江苏证监局关于对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 "《警示函》"),现将主要内 ...
冠石科技: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2-05 08:49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担保人宁波冠石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冠石")系南京 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 属于公司关联人。 公司本次为宁波冠石担保金额为 100,0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已实际为宁波冠石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宁波冠石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公司本 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近期,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冠石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 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分行(以下 简称"农业银行")共同签订《冠石科技光掩膜版制造项目银团贷款借款合同》 ...
冠石科技:关联交易制度
2024-01-26 09:11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 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充分保 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 规和《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 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关联人界定 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分为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 织):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 ...
冠石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1-26 09:11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主要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 进行规定。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 ...
冠石科技: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2024-01-26 09:08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南京冠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资金占用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侵害公司财产权利, 谋取公司商业机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 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 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 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资金(含委托贷款),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 比例提供资 ...
冠石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1-26 09:08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包括本公司)担任独 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公司连续任 职独立董事已满 6 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 董事候选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任职的独立董事,其任职时间连续计算。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 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 ...
冠石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1-26 09:08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作为负责制订、管理与考核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本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与职责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主任委员和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为使本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 本细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及时补足委员人数,补 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董事或独立董事的任期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