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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鑫科技(688018) - 乐鑫科技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04 11:31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 于 2025 年 8 月 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 度的议案》,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相关制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或监事会有关的内部制度 相应废止,同时对《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附件、公司治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二、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购买房产用于建设上海研发中心。目前,公司已 完成该房产的产权交接手续。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原"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 验区碧波路 690 号 2 号楼 204 室"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御北路 235 弄 3 号楼 1-7 层"。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 ...
乐鑫科技(688018) - 乐鑫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04 11:31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 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 计委员会成员。 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 下列条件之一: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第一条 为强化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 ...
乐鑫科技(688018) - 乐鑫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04 11:31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 1 第一条 为维护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 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对外担保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为第三人提供下列担保的行为:被担保企业因 向金融机构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原因向公司申请为其提 供担保。 第三条 公司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强化公司内部监控,完善对公司担保事 项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尽可能地防范 因被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等原因给公司造成的潜在偿债风险,合 理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
乐鑫科技(688018) - 乐鑫科技公司章程
2025-08-04 11:31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八月 1 | ਮ | | --- | | 第一章 | 总 | 则 | 3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 | 份 | 5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 9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 27 | | 第六章 | | 高级管理人员 | 39 | | 第七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 | | 第一节 | | 财务会计制度 41 | | | 第二节 | | 内部审计 45 | | | 第三节 |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6 | | | 第八章 | 通 | 知 | 46 | | 第九章 |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7 | | | 第一节 | |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7 | | | 第二节 | | 解散和清算 49 | | | 第十章 | | 修改章程 | 51 | | 第十一章 | 附 | 则 | 52 |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系乐鑫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成 ...
乐鑫科技(688018) - 乐鑫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04 11:31
(十)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第一条 为规范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 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 关联交易非关联化。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公 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和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 的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 (三)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 (四)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五)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六)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委托或者受托管 ...
乐鑫科技(688018) - 乐鑫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04 11:31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对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 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 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 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 当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偿整 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2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 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 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应当将本制度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1 第一条 为规范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
乐鑫科技(688018) - 乐鑫科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04 11:31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 券交易,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 第一条 为加强对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相关办 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
乐鑫科技(688018) - 乐鑫科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04 11:31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一条 为规范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 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 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 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 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 ...
乐鑫科技(688018) - 乐鑫科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08-04 11:31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十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 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 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 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的内部管理程序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 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商业 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 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 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一条 为规范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 ...
乐鑫科技(688018) - 乐鑫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04 11:31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1 第一条 为维护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时适用本规则。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本规则对与会股东、公司全体董事、高管人员、股东会的有关工作人员、 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召开股东会的各 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对股东会的正常召开负 有诚信勤勉的责任,不得阻碍股东会依法履行职权。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