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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华科技(688051)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2-01 10:15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12 月 19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佳华街 8 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12 月 19 日 至2025 年 12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 ...
佳华科技(68805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1 10:01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罗 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佳华科技(68805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01 10:01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 机制,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
佳华科技(688051)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12-01 10:01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 第三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履行股东会相关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做好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 第四条 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按照上交所相关临时公告格式 指引的要求,使用上交所公告编制软件编制股东会相关公告,并按规定披露。 第五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有权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均可 以按照本细则规定,通过公司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第六条 公司可以与上交所指定的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 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委托信息公司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相关服务,并明确服务 内容及相应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 为了规范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网络投票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
佳华科技(688051)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2-01 10:01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 案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有关档案的保管工作。董事会办 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 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工作。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 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资料,须 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的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 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 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 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工 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董事会秘书授权证券事务代表代行相关职 责 ...
佳华科技(688051) - 规范与关联人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12-01 10:01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人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的长 效机制,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人"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所 界定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进行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1 / 7 联人的名称或姓名,并制作成详细清单,由董秘办留存一份,并交由财务部留存 一份,以备财务人员在支付资金时核查对照。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 如实向董事会秘书披露关联人的情况。公司关联人发生变更的,公司相应的股东、 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或证 券事务代表核实后应立即修改关联人清单,并提交财务部、董秘办 ...
佳华科技(68805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01 10:01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 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1/9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超募资金也应当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并及时公 ...
佳华科技(688051)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01 10:01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和《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关于取消监事会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于同日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情况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中国证监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 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下简称《实施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前,按照《公司法》《实施规定》及中国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 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 ...
佳华科技(68805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01 10:01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 使职权,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包括 3 名独立董事及 1 名职工代表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 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职 责,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 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 2 个工作日内转交董事长。 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不 ...
佳华科技(688051)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2-01 10:01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罗克佳 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以下简称"重 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 第三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所 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以及信息 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公告中 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主要责 任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本部门和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