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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ZHON PRECISION INDUSTRY TECHNOLOGY CO.(688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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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众精工(688097) - 公司章程
2025-07-23 09:46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 |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法律、法规等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相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09793313356E。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同意注册,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00 万股,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BOZHONG PRECISION INDUSTRY TECHNOLOGY CO.,LTD 第五 ...
博众精工(688097) -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07-23 09:46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1、具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人员;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 司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2、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 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 3、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 施,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 限尚未届满的; 5、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 总经理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形、拟聘 任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 ...
博众精工(68809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23 09:46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 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监管。 第二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 新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对公司发行股份 ...
博众精工(68809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23 09:46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 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 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 制担保风险。 第七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 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 ...
博众精工(688097)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7-23 09:46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能少于三分之 二。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 第五条 召集人和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作为负责选择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本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规则。 第八条 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控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本委员会的建议,不能 提出替代性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 ...
博众精工(68809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23 09:46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 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所持股份变动行为应当遵守 法律法规、本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 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 ...
博众精工(68809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7-23 09: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 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 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 在重大差异等情形,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 (二)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三)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会同财务等 ...
博众精工(68809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23 09:46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博众 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 "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 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 ...
博众精工(68809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23 09:46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投资行为: (一)向其他企业投资,包括单独设立或与他人共同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 增资、受让其他企业股权等权益性投资; (二)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向他人提供借款(含委 托贷款)、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三)其他投资(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 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第四条 公司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重 ...
博众精工(688097)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5-07-23 09:46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运作,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职 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 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四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