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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28 07:36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4-024 5、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04-28 07:36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符合条件的 29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的 归属数量为 3,226,150 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 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目标已达成,除 2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自愿放弃等原因不符合归属条件 外,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 2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28 07:36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5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3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主要是综合考虑到行业发展情况、公 司发展阶段、研发投入及经营规模扩大,资金需求较大等各方面因素。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既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公司各项战略规划稳步推进,保 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审计确 认,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江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2024-04-28 07:36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签字页) 1、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有关资料,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朱佳俊、马晓旻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的情形;上述候选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 职条件、专业背景及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相关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 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朱佳俊、马晓旻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8 07:36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4-022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额 度总计不超过 86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 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具体的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 批为准。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并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员代表公司签 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 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信期限为上述事项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批通过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 11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营业部 | 60,000 | |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8 07:3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 发展,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分别为独立董事朱和平先生、独立董事黄培明女士及董事王磊先生。由 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的朱和平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备能够胜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 业经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江苏微导纳 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
微导纳米: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16 11:3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微导纳米"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 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张建、金晓芳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4 年 4 月 10 日、2024 年 4 月 11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张建、汪淡远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承诺履行情 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并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2、查阅本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4-01 09:54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4-016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803,381 股,占公司总股本 454,455,359 股的比例为 0.1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8.29 元 /股、最低价为 35.18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5,879.29 元(不含交 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 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2024-03-28 11:04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截至预留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 ...
微导纳米: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4-03-28 11:04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 微导纳米/公司 | 指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激励计划 | 指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 | | | 激励计划 | | | |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 | | 本法律意见 | 指 | 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 | | | | 项的法律意见》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 | | | 票激励计划(草案)》 | | 限制性股票 | 指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按本激励计 划约定的归属安排,激励对象获得由公司定向发行的 | | | A | 股普通股 | | 激励对象 | 指 |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核心骨 | | | | 干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 | | | 人员 | | | 授予日 | 指 |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