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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导纳米(688147)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25 09:31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江苏微 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 ...
微导纳米(688147)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25 09:31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十一月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六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股东会的运作程序,保证股东会合法、有序、高效、平 等地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
微导纳米(688147)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25 09:31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一月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微导纳 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定价公允、决 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公司应当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应遵循平 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者销售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 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原 ...
微导纳米(688147)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马晓旻)
2025-11-25 09:30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马晓旻为江苏微导纳 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 ...
微导纳米(688147)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马晓旻)
2025-11-25 09:30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马晓旻,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微导 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 ...
微导纳米(688147)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佳俊)
2025-11-25 09:30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朱佳俊为江苏微导纳 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
微导纳米(688147)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2025-11-25 09:30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和《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登记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名下所有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名词解释 1.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第一章 总则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2025年11月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董高可以通过上交所的证券交易卖出,也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及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股份。董高减持股份,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 性文件、上交所其他业务规则以及本制度规定。对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 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做 ...
微导纳米(688147)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11-25 09:30
| 证券代码:688147 |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 公告编号:2025-090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58 | 转债简称:微导转债 |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 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 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将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 ...
微导纳米(688147)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1-25 09:30
| 证券代码:688147 |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 公告编号:2025-089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58 | 转债简称:微导转债 |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 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
微导纳米(688147) -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佳俊)
2025-11-25 09:30
本人朱佳俊,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微导 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 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