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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特气体: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24日修订)
2024-04-25 10:08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第一章 总则 2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股份 3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 股东 7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董事会 22 | | 第一节 董事 22 | | 第二节 董事会 24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8 | | 第七章 监事会 30 | | 第一节 监事 30 | | 第二节 监事会 31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2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2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7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7 | |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37 | |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8 |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8 | ...
华特气体: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5 10:08
| 证券代码:688268 |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 公告编号:2024-042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33 |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 |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 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至公司全体董事,会 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及《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 长石平湘召集和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适应监管新规要求, ...
华特气体: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2024-04-25 10:08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1、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石平湘先生、石思慧女士、 傅铸红先生、张穗华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提名石平湘先生、石思慧 女士、傅铸红先生、张穗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2、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肖文德先生、鲁瑾女士、谭有 超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等要求,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独立 ...
华特气体: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肖文德)
2024-04-25 10:08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肖文德,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 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 ...
华特气体(688268)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5 10:06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石平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湛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湛泉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 | | --- | --- | --- | --- | | | | 增减变动幅度(%) | | | 营业收入 | 332,664,711.18 | | -7.3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 45,095,211.35 | | 12.68 | | 润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 ...
华特气体: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5 10:06
| 证券代码:688268 |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 公告编号:2024-039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33 |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 |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 投资金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与项目资金安排相匹配、总体风险可控,但上述投资的收益率水平受到 宏观经济及金融市场波动、货币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
华特气体: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鲁瑾)
2024-04-25 10:06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鲁瑾为广东华特气体股份 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 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 书面同意出任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广东 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 配偶、配偶的父 ...
华特气体: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5 10:06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 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 ...
华特气体: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5 10:0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控制度、促进公司规范、稳健、持续发展,强化董 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班子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 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须独立于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 第五条 ...
华特气体: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鲁瑾)
2024-04-25 10:06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鲁瑾,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 名为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