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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能:三一重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4-12-23 10:19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核查意见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 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三一重能: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3 10:19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且已报中国证监会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变 更、解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 ...
三一重能: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3 10:19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 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 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三)与公司有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 ...
三一重能:三一重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23 10:19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4-096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1 月 9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三一产业园 1 号楼 1 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 月 9 日 至 2025 年 1 月 9 日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 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邓中华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 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详情请查阅 2024 年 12 月 24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 公开征 ...
三一重能:三一重能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12-23 10:19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4-094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 案》。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并对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
三一重能:三一重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3 10:19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4-085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 董事 6 人,实际参会董事 6 人,会议由董事长周福贵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在国家"双碳"战略引领下,中国风电行业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海外风电市场发展前景广阔,特别是新兴市场空间巨大,当前及未来五年正值公司 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吸引关键人才、留住关键人才,有效地将员工利益与股 东及公司利益保持一致且实现长期深度绑 ...
三一重能:三一重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2024-12-23 10:19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4-092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5 年 1 月 6 日至 2025 年 1 月 7 日(每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邓中华先生,其基本情况 如下: 邓中华,男,1968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大 1 学采矿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教授,长沙学院财务管理专业带头人,湖南大学、 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1989 年 7 月至 1996 年 8 月,就职于益阳职 业技术学院(原益阳供销学校),任教师;1996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长沙学院(原 长沙大学),任教师;2015 年 4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湖南友谊 ...
三一重能: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3 10:19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登记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下的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 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不得开展以本公 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 ...
三一重能: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12月)
2024-12-23 10:19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原则; (三)关联方如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 回避; (五 ...
三一重能: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3 10:19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 治理水平,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对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 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 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无违法犯罪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