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y Renewable Energy (688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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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能(688349)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5-08-28 12: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三一重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三一重能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重能"或"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9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 414,981.68 万元人民币。 2、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 2025 ...
三一重能(688349)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
2025-08-28 12: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三一重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三一重能增加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额度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交易目的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占用的保 证金、权利金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 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2)。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为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 影响、控制市场风险,在保证正 ...
三一重能(688349)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8 11:57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第一节 | 股东 |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2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5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2 | | 第一节 | 董事 |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6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1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4 |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6 |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8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三一重能(688349)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1:57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 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 ...
三一重能(688349)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1:57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 内; (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 (三)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 2 个交 易日内;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登记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名下的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
三一重能(688349)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1:57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三一重能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一重能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 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三一重能(688349)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1:57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以 及规范性文件和《三一重能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 相关规定,制订《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 股东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时,或者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采用累 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 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 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 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 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 ...
三一重能(688349)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1:57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 治理水平,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对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 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 间的指定联络人 ...
三一重能(688349)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1:57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 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 ...
三一重能(688349)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8 11:57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 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 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三一重 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 活动。对外投资包括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不含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 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