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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来德: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1-02 08:50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三年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2 | | 第一节 | 董事会及其职权 2 | | 第二节 | 董事长 4 | | 第三节 |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5 | | 第三章 | 董事会会议 6 | | 第一节 | 一般规定 6 | | 第二节 | 会议通知 7 | | 第三节 | 会议的召开 8 | | 第四节 | 会议表决和决议 11 | | 第五节 | 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13 | | 第六节 | 董事会其他工作程序 14 | | 第四章 | 附则 15 |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吉 ...
奥来德: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02 08:50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3-064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在长春市高新区红旗大厦 19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通过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贺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等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 表决结果:同意 5 ...
奥来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则
2023-11-02 08:50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则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则 二零二三年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2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3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4 | | 第六章 | 附则 5 |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激励机制 和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案;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
奥来德: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1-02 08:50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三年 | 第一章 | 总 则 2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大会的召集 3 | | 第三章 | 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5 | | 第四章 | 股东大会的召开 7 | | 第五章 | 股东大会的表决与决议 11 | | 第六章 | 股东大会记录 17 | | 第七章 | 附 则 18 |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规范运作,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公 ...
奥来德: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11月)
2023-11-02 08:50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longrightarrow\nexists\longrightarrow\nexists$$ | 第一章 | 总 | 则 3 |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第三章 | 股 | 份 4 |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 第一节 | | 股东 | 8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 |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6 | | | 第一节 | | 董事 26 | | | 第二节 | | 独立董事 29 | | | 第三节 | | 董事会 30 | | | 第六章 ...
奥来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11-02 08:50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和《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3-067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 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九十九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 第九十九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 | 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 | 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 | | 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两日内披露有 | 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两日内披露有 | | 关 ...
奥来德: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规则
2023-11-02 08:50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规则 二零二三年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2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3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3 | | 第六章 | 附则 4 |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吉林 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
奥来德: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3-11-02 08:50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3-065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吉林奥 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658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284,2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2.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4,404.2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380.40 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106,023.84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293.84 万元。上述 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1758 号《验资报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11月2日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 ...
奥来德: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
2023-11-02 08:50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 二零二三年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关联人 3 | | 第三章 | 关联交易事项 4 | | 第四章 | 关联交易的回避措施 6 | | 第五章 | 关联交易的审议 8 | | 第六章 | 关联交易的价格 11 | | 第七章 | 法律责任 12 | | 第八章 | 附则 12 | (一)诚实信用原则; (二)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 (三)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 (四)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加以规范; (五)在必需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及 本制度规定的回避表决制度; (六)处理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 法权益; (七)公司董事会须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本公司有利;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 ...
奥来德: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02 08:50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作为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斌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1,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 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