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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诚科(688535) -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5-26 09:15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 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 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活动。公司应积极主动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 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在 ...
华海诚科(688535) -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5-26 09:15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五月 | - | 1 | | --- | --- | | P V | K | | | | | | |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69.6453 万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1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系以发起方式设立,在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7005668572738。 第三条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
华海诚科(688535) -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5-05-26 09:15
第二条 公司投资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 注重投资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经营发展战略。 第三条 公司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下属分公司无权 决策对外投资,子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 第四条 公司重大投资主要分为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 (一) 对内投资包括但不限于: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投资经营管理程序,建立完善的决策机制,确保公司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 有效性,防范规避投资风险,强化决策责任,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 最大化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二) 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10%以上;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10% 以上; 1、公司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及技改项目; 2、设立分公司; 3、营销网络及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等。 (二) 对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 1、对外 ...
华海诚科(688535) -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5-26 09:15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1 名为职工代表董 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1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
华海诚科(688535) -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5-26 09:15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华 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独立董事 ...
华海诚科(688535) -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5-26 09:15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保障公 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以及《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股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相关人员,重 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 理人及其成员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 务的主体。 第三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披 露信息的真实、准确、 ...
华海诚科(68853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林)
2025-05-26 09:15
附件 4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杨 林为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 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 书面同意出任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1- (四)中共中 ...
华海诚科(688535) - 独董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建坤)
2025-05-26 09:15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附件 3 本人赵建坤,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华海诚科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华海诚科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 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 ...
华海诚科(688535) -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5-26 09:15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5-032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 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 件以及《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 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同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提名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核,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韩江龙先生、成兴明先生、陶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韩江龙先生、成兴明 先生、陶军先生已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披 ...
华海诚科(68853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建坤)
2025-05-26 09:15
附件 4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赵 建坤为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 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 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如有)。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