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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海德曼_3-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4-07-29 09:1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〇二四年七月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下称"《注 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 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 | |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公司主营业务 39 | | --- | --- | | | 四、核查意见 40 | | 第七节 | 持续督导工作安排 41 | | 第八节 |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上市的保荐结论 42 ...
浙海德曼_3-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4-07-29 09:1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〇二四年七月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声 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 构")接受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海德曼"、"上市公 司"、"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就发行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下称"《注 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 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 ...
浙海德曼_1-1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4-07-29 09:15
股票代码:688577 股票简称:浙海德曼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Headman Machinery Co., Ltd. (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北山头)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〇二四年七月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 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 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 ...
浙海德曼_6-1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024-07-29 09:15
目 景 | | | | 二、财务报表 … ………………… 第 7一14 页 | | --- | |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 第 7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第 8 页 | | (三) 合并利润表 | | (四)母公司利润表 …………………………………………………………………………第 10 页 | |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12 页 | | (七)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3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 | 三、财务报表附注 …………………………………………………………………………………………… 第 15-94 页 | | --- | 您可使用手机"利用"。 6-1-期間公司流出版版版社科发展登录用户的会计师资 E 天健审〔2024〕4761 号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浙海德曼_4-1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4-07-29 09:15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本所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公司/浙海德曼/发行人/股份 公司 |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海德曼有限 | 浙江海德曼机床制造有限公司 | | 《公司法》 |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 《编报规则》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号——公开 12 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法律意见书》 | |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 |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 | 《章程指引》 |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 | 《上市规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浙海德曼: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2024-07-28 07:36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Headman Machinery Co., Ltd. (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北山头)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三次修订稿) 二〇二四年七月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海德曼"、"发行人"或 "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 求,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编制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2、产业链安全不容忽视,高端装备领域科技自立自强势在必行 中国是全球第一大机床产销国,2022 年我国机床产值和消费额占全球的比 例均为 32%左右。根据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数据,2023 年中国机床工具商品 进口额为 111.1 亿美元,金属切削机床在机床工具商品进口额中居首位,进口额 为 51.4 亿美元,占进口总额的 46.26 ...
浙海德曼: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三次修订稿)
2024-07-28 07:36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Headman Machinery Co., Ltd. (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北山头)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 (三次修订稿) 二〇二四年七月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三次修订稿)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 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3、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以简 ...
浙海德曼:最近三年(2021-2023)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2024-07-28 07:36
目 录 | | | 二、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第 3—4 页 三、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第 5—9 页 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8561 号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浙海德曼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浙海德曼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时使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浙海德曼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 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 号)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 损益明细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浙海德曼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明细表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第 1 页 共 9 页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 ...
浙海德曼: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三次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4-07-28 07:34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4-034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三次修订稿)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7月29日 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
浙海德曼: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2024-07-28 07:34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4-036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 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 以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