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man(688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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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海德曼:浙海德曼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08-29 08:31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4-043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证券发行 1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4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海德曼"、"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5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33.13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4,725.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530.8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 38,194.63 万元。2020 年 9 月 16 日,浙海德曼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
浙海德曼: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8-29 08:3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0 年 8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许可〔2020〕1644 号文,同意浙 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海德曼"、"公司"、"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3,5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33.13 元,新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4,725.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530.87 万元(不含增值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8,194.63 万元。2020 年 9 月 16 日,浙海德曼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海 德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浙海德曼进行 持续督导,法定持续督导期为 2020 年 9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
浙海德曼(688577)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9 08:31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88577 公司简称:浙海德曼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1 / 184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有关内容敬请查阅第三 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风险因素"。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高长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丽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丽云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
浙海德曼:浙海德曼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公告
2024-08-16 09:0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定,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 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4-040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 易所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 所就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申请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7 日 1 ...
浙海德曼: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4-07-29 10:0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〇二四年七月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声 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 构")接受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海德曼"、"上市公 司"、"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就发行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下称"《注 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 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 ...
浙海德曼: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024-07-29 09:58
目 景 | | | | 二、财务报表 … ………………… 第 7一14 页 | | --- | |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 第 7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第 8 页 | | (三) 合并利润表 | | (四)母公司利润表 …………………………………………………………………………第 10 页 | |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12 页 | | (七)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3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 | 三、财务报表附注 …………………………………………………………………………………………… 第 15-94 页 | | --- | 您可使用手机"利用"。 6-1-期間公司流出版版版社科发展登录用户的会计师资 E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 ...
浙海德曼: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4-07-29 09:58
股票代码:688577 股票简称:浙海德曼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Headman Machinery Co., Ltd. (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北山头)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 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 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
浙海德曼: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4-07-29 09:5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〇二四年七月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下称"《注 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 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 本上市保荐书中无特别指明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相同,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 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存在尾数上的差异,该等差异系因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3-2-1 | 声 | 明 1 | | --- | --- | | 目 | ...
浙海德曼:浙海德曼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2024-07-29 09:56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4-039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 易所受理的公告 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最 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海德曼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 〔2024〕81 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 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 ...
浙海德曼: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4-07-29 09:56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 释 义 1 | | | --- | --- | | 第一部分 引言 | 3 | | 第二部分 正文 | 5 | | 一、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 5 | |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 11 | | 三、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 13 | | 四、 发行人的设立 | 16 | | 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 | 17 | | 六、 发起人和股东(追溯至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 20 | | 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 20 | | 八、 发行人的业务 | 20 | | 九、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21 | | 十、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22 | |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25 | | 十二、 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26 | | 十三、 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26 | | 十四、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