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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海德曼:上半年净利润806.52万元,同比下降26.39%
Zheng Quan Shi Bao Wang· 2025-08-26 10:00
Core Viewpoint - Zhejiang Haideman (688577) reported a decline in both revenue and net profit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indicating challenges in maintaining profitability due to product mix issues [1]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 achieved operating revenue of 362 million yuan, a year-on-year decrease of 3.09% [1]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8.0652 million yuan, down 26.39% year-on-year [1] -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were reported at 0.07 yuan [1] Product Mix Impact - The decline in net profit is primarily attributed to a higher proportion of sales from flow models, which have lower gross margins compared to other models, negatively affecting the overall gross margin level [1]
浙海德曼:8月2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8-26 09:46
Group 1 - Zhejiang Haideman (SH 688577) announced the fourth meeting of the fourth board of directors on August 26, 2025, discussing the revision and formulation of relevant company systems [1] - For the year 2024, Zhejiang Haideman's revenue composition shows that general equipment manufacturing products account for 99.87%, while other businesses account for 0.13% [1] - As of the report date, Zhejiang Haideman's market capitalization is 11.7 billion yuan [1] Group 2 - The pet industry is experiencing a significant boom, with a market size of 300 billion yuan, leading to a surge in stock prices for related listed companies [1]
浙海德曼(688577) - 浙海德曼董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26 09:43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切实保护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第 15 号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海德曼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指 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 ...
浙海德曼(688577) - 浙海德曼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08)
2025-08-26 09:43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浙江 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 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负责,接受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下设机构 第三条、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
浙海德曼(688577) - 浙海德曼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08)
2025-08-26 09:43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和《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本制度所 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 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 ...
浙海德曼(688577) - 浙海德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26 09:43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管理层")薪酬的 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海德曼智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或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公司将遵循以下原则建立薪酬体系、确定薪酬标准及收入水平: (一)坚持资产保值增值、公司效益持续增长、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可持续发 展原则; (二)坚持责权利相统一,薪酬收入与公司长期利益相结合、风险共担、利 益共享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奖罚并举的原则; (四)坚持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与奖励薪酬相结合,薪酬分配以责任、业绩、 贡献为依据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
浙海德曼(688577) - 浙海德曼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08)
2025-08-26 09:43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 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秘书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可以适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如董事会秘书自 行提出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需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1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 ...
浙海德曼(688577) - 浙海德曼公司章程(202508修订)
2025-08-26 09:43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的一般规定 1 / 49 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四节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通知 第二节公告 2 / 49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内部审计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附则 3 / 49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浙海德曼(688577) - 浙海德曼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08)
2025-08-26 09:43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浙江海 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人数三分之二或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时 ...
浙海德曼(688577) - 浙海德曼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26 09:43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本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以一定数量的现 金、股权、或实物、无形资产作价购买股权、债权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有价证券 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投资,包括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对子公司投资等。 第三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 决策权限和程序 第四条、公司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控股子公司在公 司授权范围内对外投资。 第五条、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投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