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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man(688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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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海德曼: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2024-09-26 10:21
Zhejiang Headman Machinery Co., Ltd. (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北山头)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股票代码:688577 股票简称:浙海德曼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〇二四年九月 1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股票数量:3,596,259 股 2、发行股票价格:38.49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38,420,008.91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35,817,370.94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流通 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 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如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要求有变更的,则限售期根据变更后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
浙海德曼:浙海德曼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4-09-26 09:22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4-048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4 年 9 月 6 日,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浙海德曼")公告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32 号)。公司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 3,596,259 股 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 38.4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38,420,008.9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602,637.97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5,817,370.94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出具 了天健验〔2024〕39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
浙海德曼: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4-09-26 09:2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〇二四年九月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下称"《注 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 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 本上市保荐书中无特别指明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相同,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 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存在尾数上的差异,该等差异系因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3-2-1 | 声 | 明 1 | | --- | --- | | 目 | ...
浙海德曼:浙海德曼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2024-09-26 09:21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4-049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 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123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596,259 股,上述新增股份已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75,889,262 股 增加至 79,485,521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长泉、郭秀华、高兆春直接或间 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 57.11%稀释至 54.52%,合计持股比例合计减少 2.59%, 合计持股比例变动比例超过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1 本次权益变动为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 ...
浙海德曼:浙海德曼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2024-09-26 09:21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4-050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海德曼"、"公司"或"发行 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新增的 3,596,259 股股份已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 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如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要求有变更的,则限售期根据变更后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 ...
浙海德曼:验资报告
2024-09-20 08:52
目 录 | ………………………………………………………… | | --- | | 第 1—2 页 | | 一、验资报告 | | 二、附件 ………………………………………………………………第 | | 3—14 | 页 | | | --- | --- | --- | --- | --- | | (一)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第 | | 3 | | 页 | | (二)验资事项说明 …………………………………………… 第 | | 4—6 | | 页 | | (三)银行进账单及询证函复印件 …………………………… 第 | | 7—9 | | 页 | | (四)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 | | 第 10 | | 页 | | (五)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 | 第 11 | | 页 | | (六)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第 | | 12 | | 页 | | (七)本所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 | 第 | 13—14 | | 页 | 验 资 报 告 天健验〔2024〕391 号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 ...
浙海德曼: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4-09-20 08:51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4-047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 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承销总结相关文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尽快办 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 报告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浙海德曼: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2024-09-20 08:5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海德 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1232 号)批复,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海德曼"、 "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主 承销商")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浙海德曼本次发行过程及 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浙海德曼有关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发行定价过程符合有关规定,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浙海德曼及 ...
浙海德曼:发行情况报告书
2024-09-20 08:51
股票代码:688577 股票简称:浙海德曼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〇二四年九月 1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高长泉 高兆春 郭秀华 白生文 宋齐婴 罗鄂湘 沈梦晖 监事: 何志光 黄理法 阳春莲 高级管理人员: 白生文 葛建伟 张建林 | |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2 | | --- | --- | | 释 | 义 4 | | 第一节 |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5 | | |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5 | | |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5 | | |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7 | | | 四、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14 | | |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18 | | 第二节 |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20 | | |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20 | | ...
浙海德曼:法律意见书
2024-09-20 08:51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 1111 传真:0571-8790 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4H1518 号 致: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作为贵公司本次发行之特聘法律顾问,根据《证券 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管理办法》《编报规则》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及上交 所发布的《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事宜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引言 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工作的特聘法律顾问,根据发行 人提供的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的 发行过程和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