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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New Vision Microelectronics (688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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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相微:新相微关于拟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
2024-12-11 12:02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4-091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2 日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如候选人董永生先生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拟选举董永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副董事长,董永生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新相微:新相微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2024-12-11 12:02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 活动的决策,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 事务。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其他有关人员。 第二 ...
新相微:新相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12-11 12:02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4-086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 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 修订后 | | | --- | --- | --- | --- | |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 9 | 第一百〇七条 | 9 名董事组成,设 | 董事会由 | | 设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占董事会 ...
新相微:新相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11 12:02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以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上海 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 公司董事会人数的 1/3,至少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 指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具 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 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 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三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 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 ...
新相微:新相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2024-12-11 12:02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 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新相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依法行使权力的主要途径。 第五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 ...
新相微:新相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11 11:5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 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公司监事会、独立董 事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行使监督权。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 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 ...
新相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2024-12-11 11:5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新相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相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 导》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4,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向合肥新相微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1,570.00万元,向合肥宏芯达微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570.00万元,向 New Vision Microelectronics(HK)Limited 提供担保额度为86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4年7月4 ...
新相微:新相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11 11:58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主 营业务范围外有偿或者无偿地以货币资金、委托贷款、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 式向外部主体(包括参股公司)提供资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借款; (二)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一般水平;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或预付款失去实际业务支 撑;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 制度规定执行。 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新相微:新相微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11 11:58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 押或质押,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 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 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 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应当维护公司在提供担保方面的独立决策,支持并配合公司依法依规履行对外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 ...
新相微:新相微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11 11:58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4-092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苍梧路 10 号 T3 办公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27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