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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New Vision Microelectronics (688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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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05
2025-05-29 10:4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 密,防止泄密及因此导致的相关内幕交易。 1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 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 做出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决策、对公司股票价格 公开做出预期或承诺等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股票价格的行为。 第一条 进一步加强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与诚信形象,切实保护 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05
2025-05-29 10:4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资、 期货与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证公司资金、财产的 安全,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业务 规则以及《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 资、债券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 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本制度所称衍生品交 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 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 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05
2025-05-29 10:4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上海新 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新相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为该部门信息披露的责任人,应及时将需披露 的信息以书面的形式提供给董事会秘书。如对涉及披露的信息有疑问,应及时咨 询董事会秘书或通过董事会秘书咨询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对内幕信息进行严谨管理并保 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 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05
2025-05-29 10:4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 押或质押,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 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 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 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公司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05
2025-05-29 10:4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对外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和收购报告书等。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 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 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05
2025-05-29 10:4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 允性; (二)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遵循平 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三) 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股东,在就该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 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四)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 (五) 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间的关联交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05
2025-05-29 10:4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主 营业务范围外有偿或者无偿地以货币资金、委托贷款、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 式向外部主体(包括参股公司)提供资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借款; (二)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一般水平;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与控股股东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05
2025-05-29 10:4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能够依法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新相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依法行使权力的主要途径。 第六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05
2025-05-29 10:4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登记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 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登记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及其衍生产品,同时亦包括任何股权激励 计划所发行的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 ...
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05
2025-05-29 10:47
第一章 总则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