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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石化学(68866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4 12:31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 的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每位出席股东拥有的投票权 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 投票权数集中投向某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任意分配给其有权选举的某几位乃 至所有董事候选人,最后按得票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除外)。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四条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公 司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具体操作如下:选举非独立董事 时,出席股东所拥有的 ...
聚石化学(68866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12:31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 交易非关联化;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 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关联交易的 价格或收费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 关 ...
聚石化学(68866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12:31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科创板规范运作指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以及《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 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聚石化学(68866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12:31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秘书 分管的工作部门。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 ...
聚石化学(68866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14 12:31
第六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 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以及《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 程》及股东会授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为董 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 常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五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七条 代表 1/10 以上表 ...
聚石化学(68866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4 12:31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 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 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
聚石化学(68866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4 12:31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 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的 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事宜由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调。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董事会的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充分 发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广东聚石化学股份 有限 ...
聚石化学(68866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4 12:31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广东聚石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四)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 ...
聚石化学(68866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4 12:31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 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 ...
聚石化学(68866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12:31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1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