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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石化学(68866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4 12:31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 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 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
聚石化学(68866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4 12:31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 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的 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事宜由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调。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董事会的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充分 发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广东聚石化学股份 有限 ...
聚石化学(68866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12:31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1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应 ...
聚石化学(68866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4 12:31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广东聚石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四)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 ...
聚石化学(68866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4 12:31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 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 ...
聚石化学(68866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12:31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 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聚石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 聘进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 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 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 ...
聚石化学(68866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12:31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投资行为,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以实物、知 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 投资行为。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 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 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新设公司或企业的资本金投资、续存公司或企业的股 权或股票投资、合伙企业出资份额、长期债券、可转债、债券、基金、分红型保 险、理财产品(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除外)、套期保值工具、委托理财等投资行 为。 上述对外投资中,公司管理制度另有专门规定的(如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 度等),按照该等专门管理制度执行;除前述外,公司对外投资应遵照本制度执 行。 本制度所指"交易 ...
聚石化学(68866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4 12:31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委员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广东聚石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
聚石化学(688669) - 董事长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4 12:31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明确董事长职责权限,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等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 事长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四)主管公司战略工作。依据国际国内行业现状、发展趋势、国家相关政 策及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股权或债权融资 计划、投资计划、资本运营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兼并或重组方案等重大事项提 出意见; (五)审核总经理有关报告,掌握公司整体情况,监督检查公司年度生产经 营计划完成情况、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重大投资项目执行情况等;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可设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第四条 董事长在股东会、董事会的授权 ...
聚石化学(68866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14 12:31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运作,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 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 形之一的,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