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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000034) - 首席执行官、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1:15
公司首席执行官、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执行官、总裁工作细则 (经2025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发挥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作用,明确其职责、权限,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运作,适应建立现代 企业制度的需要,确保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包括首席执行官、总裁、副总裁、财 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第三条 公司设首席执行官一名、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根据首席执行官的提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根据首席执行官的提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或解聘。 第五条 首席执行官、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向董事会提交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
神州数码(000034)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1: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母公司、公司系指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子 公司系指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控股或实质控股的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 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经2025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要求控股子公司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其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 件; 1 (五)定期取得并分析各控股子公司的季度或者月度报告,包括营运报告、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向他人提供资金及对外担保报表等; (六)建立对各控股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 第六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 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二章 ...
神州数码(00003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1:15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10 月 29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规范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明确办理程序,做好相应的信息披露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 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神 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 ...
神州数码(000034)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1:15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 (经 2025 年 10 月 29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证券监督管理部 门的相关要求以及《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并有效运行;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1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 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 应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 规定。公司聘任 ...
神州数码(000034)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1:15
内部审计制度 (经2025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障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 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部门或审计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财务信息、资产质量、经营绩效、重大项目等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 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三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照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认真组织做 好内部审计工作,检查、评价、报告控制系统的充分性和有效性,核实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 ...
神州数码(00003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1:15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经2025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四条 公司的对外担保必须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经股东会或 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该担保事项 按照控股子公司的审议程序决定,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按照本 制度规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除外。 1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并结合 ...
神州数码(00003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1:15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经2025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规 范运作,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 书工作行为,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 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 会秘书: (一)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 ...
神州数码(00003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1:15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三条 经董事会授权,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董 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 工作。 第四条 证券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 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询问)、服务工作。 第五条 证券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 代表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 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 1 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的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 道、传送。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及登记报备工 作。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 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经 2025 年 10 月 29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神州 ...
神州数码(00003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1:15
(经 2025 年 10 月 29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 前提出辞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有关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签署的合同约定。 第四条 出现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 ...
神州数码(000034)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30 11:15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5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5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8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9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12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3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14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17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 20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20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22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 27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29 | | 第六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