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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2 11:5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阳光新业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力先生、郭磊明先 生、梁剑飞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力先生、郭磊明先生、梁剑飞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阳光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平春)
2024-03-22 11:5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始终独立 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未受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刘平春(离任),男,1955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文专业,学士学位。 2020 年 5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职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本人应出席 5 次,实际出席 5 次,其中 现场方式出席 4 次,通讯方式出席 1 次,共召开股东大会 ...
阳光股份: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3-22 11:5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0546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 1-2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0546 号 二、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3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 ...
阳光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3-22 11:51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L1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 权人士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 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
阳光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22 11:51
董事会议事规则 编号:YG/ZB/XZ03/V2024 页码:第 1 页 共 8 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发布日期:2024 年 3 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 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 第一章 总则 | 3 | | --- | --- | | 第二章 董事 | 3 | | 第三章 董事会 | 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编号:YG/ZB/XZ03/V2024 页码:第 3 页 共 8 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 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据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董 ...
阳光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
2024-03-22 11:5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编号:YG/ZB/ZD02/V2024 页码:第 1 页 共 11 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公司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发布日期:2024 年 3 月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 3 名,对全体股东负责。独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 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 3 | | 第三章 | 独立董事的选举程序 | 4 | | 第四章 | 独立董事的撤换和辞职 | 5 | | 第五章 | 独立董事的职权 | 6 | | 第六章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程序 | 9 | | 第七章 | 附则 11 |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编号:YG/ZB/ZD02/V2024 页码:第 3 页 共 11 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阳光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3月)
2024-03-22 11:51
公司章程 编号:YG/ZB/ZD01/V2024 页码:第 1 页 共 34 页 (经公司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发布日期:2024 年 3 月 | 第一章 总则 3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股份 4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一节 股东 6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9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0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2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4 | | 第五章 董事会 17 | | 第一节 董事 17 | | 第二节 董事会 19 | |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2 | | 第七章 监事会 24 | | 第一节 监事 24 | | 第二节 监事会 24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6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 ...
阳光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2 11:5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华内字[2024]0011000181 号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大华内字[2024]0011000181 号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阳光新业地 ...
阳光股份:关于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2024-03-22 11:51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L2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 | 地理位置 | | | --- | --- | --- | | 成都阳光新业中心商场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五段 | 55 号 | | 成都阳光新业中心写字楼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五段 | 号 55 | | 成都阳光新业中心车位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青和里南段 | 号 33 3 | | | 栋、一环路东五段 55 号 1 栋 | | | 中山西路 号 幢新业中心主楼 888 1 | 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 号 888 | | | 沈阳长青街阳光新生活广场 | 沈阳市沈河区长青街 121 号 | | 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具体情况 2023 年,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2.58 亿元(税前),变化 原因:一是 2023 年中山西路 888 号 1 幢新业中心主楼项目因写字楼市场疲软且 存量较大,导致市场成交价格下探导致估值的下降,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1.76 亿元(税前);二是 2023 年阳光上东(C5、C9 商业及车位)、成都阳光新业中心 车位、通州阳光新生活 ...
阳光股份:关于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22 11:5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 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 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 万元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0 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