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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3-11-24 09:54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L3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平春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申请辞去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 申请辞去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9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L26)。 2023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九 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梁剑飞先生为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梁剑飞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本次补选完成 后,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
阳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023-11-24 09:5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就公司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发表意 见如下: 经认真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独立 董事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 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 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提名梁剑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 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
阳光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14 10:34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法律意见书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阳光新业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高鑫斌律师、郭子威律师出席并见证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
阳光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4 10:3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L31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4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 11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 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1A 单元。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磊先生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 ...
阳光股份(000608)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6 16:00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otal revenue for Q3 2023 was ¥124,368,962.50, a decrease of 25.46%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4] -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19,435,906.66, representing a decline of 159.34% year-over-year[4] - The company's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for Q3 2023 was -¥0.03, a decrease of 175.00%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5] - The net profit for Q3 2023 was a loss of CNY 32,404,599.86, compared to a profit of CNY 12,037,792.35 in Q3 2022, indicating a significant decline in profitability[27] - The total comprehensive income for Q3 2023 was a loss of CNY 60,488,923.07, compared to a loss of CNY 51,727,253.93 in Q3 2022, indicating worsening overall financial performance[28] - The basic and diluted earnings per share for Q3 2023 were both CNY -0.06, compared to CNY -0.0007 in Q3 2022, reflecting a significant decline in earnings per share[28] Cash Flow and Liquidity - The net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for the year-to-date was ¥91,058,340.70, down 42.09% from the previous year[15] - The company's operating cash flow for Q3 2023 was CNY 91,058,340.70, down from CNY 157,234,133.85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 reflecting a decrease of about 42.0%[30] - Investment activities generated a net cash flow of CNY 100,792,823.69 in Q3 2023, compared to a negative cash flow of CNY 422,578.88 in Q3 2022, showing a positive turnaround[30] - The net increase in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was ¥63,057,489.61, a 260.56% increase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15] - The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at the end of Q3 2023 amounted to CNY 91,799,326.50, an increase from CNY 55,006,876.87 at the end of Q3 2022, showing a growth of approximately 66.8%[31] Assets and Liabilities - Total assets as of September 30, 2023, were ¥4,551,957,784.11, a decrease of 6.02% from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year[5] - Current assets totaled CNY 153,134,120.71, an increase from CNY 87,776,201.70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year, representing a growth of approximately 74.50%[21] - Non-current assets decreased to CNY 4,398,823,663.40 from CNY 4,755,778,508.32, indicating a decline of about 7.51%[21] - Total liabilities were CNY 1,435,625,203.45, down from CNY 1,658,733,206.29, a reduction of approximately 13.43%[23] - The company's total equity as of September 30, 2023, was CNY 3,116,332,580.66, down from CNY 3,184,821,503.73, a decrease of about 2.14%[23] Revenue and Costs - Total operating revenue for the third quarter of 2023 was CNY 278,087,849.93, a decrease of 8.93% compared to CNY 305,405,202.31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25] - The total operating costs for Q3 2023 were CNY 233,961,437.02, a decrease from CNY 272,130,235.66 in Q3 2022, representing a reduction of approximately 14.0%[26]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total revenue from sales of CNY 289,064,355.87 in Q3 2023, down from CNY 331,222,268.28 in Q3 2022, a decrease of approximately 12.7%[29] Investment and Other Income - Investment income increased by 607.34% year-over-year to ¥5,804,506.65, primarily due to gains from the disposal of subsidiaries and joint ventures[14]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other non-current assets, up 13,890.64% to ¥135,034,992.28, mainly due to prepayments for equity transactions[11] Shareholder Information - The number of ordinary shareholder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was 26,709[16]
阳光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26 12:11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L30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3、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4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 11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 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7日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
阳光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10-26 12:07
编号:YG/ZJ/ZD01/V2023 页码:第 1 页 共 7 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 年 10 月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 3 | | 第三章 | 对外担保的管理 | 4 | | 第四章 | 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 | 6 | | 第五章 | 责任追究 | 6 | | 第六章 | 附则 | 7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编号:YG/ZJ/ZD01/V2023 页码:第 3 页 共 7 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加强对外担保 管理,有效控制和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
阳光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26 12:07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L27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 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3日(星期一)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发 出,于2023年10月26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腾讯会议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磊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公司独立董事刘平春先生以腾讯会议的方式出席。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 ...
阳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6 12:0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 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借款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 支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且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 担保,关联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张力、郭磊明、刘平春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独立意见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
阳光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10-26 12:07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L29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于向京基集团申请1.7亿元借款展期的基本情况 (1)2020年9月,为满足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星 泰")业务发展及短期资金周转需要,北京星泰与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签署《借款合同》,北京星泰向京基集团借款 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年化利率5%。本借款为信用借 款,北京星泰不向京基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详细情况请 参见刊登于2020年8月27日的2020-L48号、2020-L51号、9月16日的2020-L59号 公告)。 (2)2021年9月及2022年8月北京星泰分别与京基集团签署《借款展期协 议》及《借款展期协议二》,北京星泰向京基集团申请上述1.7亿元人民币借款 展期,展期后的借款到期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