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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000612) - 焦作万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2:4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作用,提高公司信息 披露质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要求,制定本工作 制度。 第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制度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工作中的 监督作用,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年报 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熟悉报告编制的内容、流程和报告的审议批准程序。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 时间安排,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 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五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 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 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会 ...
焦作万方(000612) - 焦作万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2:48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的财产安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 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应当维护公司在提供担保方面的独立决策,支持并配合公司依法依规履行对外担保事项 的内部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不得强令、指使或者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违法违规为 他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强令、指使或者要求公司从事违规担保行为的, 公司及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拒绝,不得协助、配合、默许。 第三条 公司提供担保,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 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及时对外披露。符合 ...
焦作万方(000612) - 焦作万方期货保值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8 12: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货保值业 务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期货风险,规范期货交易行为,确保公司期货交易资金的 安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 制定本管理办法。 期货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行为。 第三条 本公司从事期货业务的原则是:利用自有资金、坚持套期保值、合法、 审慎、安全、有效,不进行投机交易。 第四条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管理外汇风险、价格风险、利率风险、 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合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活动。公司 从事套期保值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期货及衍生品品种,具体数量根据 《公司章程》及年度计划确定,其种类、规模及期限上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相匹配。 本管理办法所述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以下类型的交易活动: (一)对已持有的现货库存进行卖出套期保值; (二)对已签订的固定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 ...
焦作万方(000612) - 焦作万方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2:48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保护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 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 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任。 独立董事制度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 ...
焦作万方(000612) - 焦作万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2:48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焦作万方铝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 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 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五)多渠道听取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经营管理 ...
焦作万方(000612) - 焦作万方环境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8 12:48
环境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依据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实施公司 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负责公司日常环境保护的具体执行部门及人员需积极、主动与董事会秘书沟通,提供公 司环境信息,做好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当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环境信息,披露的环境信 息应当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的环境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二章 环境信息披露内容 第五条 日常环保信息披露 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且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重大 事件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 ...
焦作万方(000612) - 焦作万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2:48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焦 作万方")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信息。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当忠实诚信地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要求公平披露信息,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 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五条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 ...
焦作万方(000612) - 焦作万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8 12:4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 少于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专业会计人士担任召集人。 独立董事因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 本细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公司应当自前述事 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 产生之日。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 事会批准产生。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焦作万方(000612) - 焦作万方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8 12:48
总经理工作细则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职责权利,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 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 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技能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 力。 2.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3.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 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4.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应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董事不得超过 ...
焦作万方(000612) - 焦作万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8 12:48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更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 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 工作。 第三章 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