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yang Chemical (00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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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1 16:10
元,净资产 59,230 万元,营业收入 2,971 万元,净利润-2,336 万元。 (四)中化共享财务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峰,注册资本:12,500 万元,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同济路 666 号 1 幢二层 208-022 室,主营业务范围:许可项目:代理记账、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 元,净资产 13,049 万元,营业收入 1,677 万元,净利润 8 万元。 |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25-026 | 证券代码:000698 | | --- | --- |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公告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 | |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 |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包括中 | | | 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 | | | 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集团")、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化集 | ...
沈阳化工: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08-01 13:15
证券日报网讯 8月1日晚间,沈阳化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 公司通过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
沈阳化工:8月18日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08-01 13:10
证券日报网讯8月1日晚间,沈阳化工(000698)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审议《关于子公司通过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 <公司章程> 及相关规则 的议案》。 ...
沈阳化工(000698)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01 09:01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 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六)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要求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 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 ...
沈阳化工(000698)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01 09:01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能够依 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本规则关于召开股东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会依法履 行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 ...
沈阳化工(000698)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8-01 09:01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所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当发生对身份独立性构成影响的 情形时,独立董事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进行消除,无法符合独立性条件的,应当 提出辞职。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独立董事人数应当在委员会成 员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 ...
沈阳化工(000698)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01 09:01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 之一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 据《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及程序;负责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
沈阳化工(000698)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01 09:01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为规范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提名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应占多数,独立董事应 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外部董事是指由非公司员工的外部人员担任的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关职务以外的其他职务,不负责执行层的事务。 第四章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章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六 ...
沈阳化工(000698)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01 09:01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含 独立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 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 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 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以上 时,股东会在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当推行累积投票制。 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 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和股东会的表决机制、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
沈阳化工(000698)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01 09:01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 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可设副董事长 1 人,每届 任期为三年。公司董事可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 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 名公司职工代表。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 当有 1/3 以上(含)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 ...